本报讯(通讯员 梁春强)近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陈某某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该案件是该院受理并批捕的全县首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
据悉,该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先后办理100余张电话卡,用于实施网络诈骗设备的正常运行,上游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通过该设备已先后诈骗9名被害人,涉案金额达44万余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该案为潼关县检察院受理并批捕的首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在办理该案过程中,该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用足用好法律,依法从严惩处犯罪团伙,始终保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在办理好案件的同时,该院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以案释法,在“两微一端”等平台宣传识别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及时宣传“断卡”活动成效,切实推动检察环节打击治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为平安潼关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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