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成先生在西安天彩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加盟餐饮店,2018年10月底,他向该公司预交了6000元,因为公司业务员更换和提供的店面成先生不满意,快5个月过去了,店还是没开起来,现如今成先生要求退款遭到拒绝。
看了几家店
没有选到满意的
2018年10月初,成先生在某手机视频软件插播的广告中看到了加盟餐饮店的消息,便萌生了开店的想法。“当时我点进去以后,填写了我的相关信息和联系方式,大概是10月15日左右,餐饮公司的业务员主动联系了我。”成先生说,接到电话的第二天,在业务员的陪同下,他来到了位于西安市长乐路与金花北路十字东南角的西安天彩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成先生说,他加盟的是该公司的“老潼关肉夹馍”店,相关费用为2.68万元,业务员告诉他,需要先交一部分钱,才能进行门店选址工作,经协商,成先生向该公司预交了6000元。“他们选的地方都不合适,店一直没开起来。”成先生说,交完钱后,业务员带他看的北三环和科技路上的店面,他认为客流少,省体育场附近的装修成本太高,还有其他几家他都不满意。
业务员多次更换
加盟者欲退出
成先生说,如今他之所以想退出加盟,并不是长时间没找到合适的店面,而是与他对接的业务员频繁更换。第一个与成先生对接的业务员姓门,因为前期没有找到满意的店面,成先生就一直等着,直到2019年1月,成先生主动联系餐饮公司,才得知这名姓门的业务员已经离职。
“当时我找到他们公司一个部门姓郭的负责人,他说业务员离职没有义务告诉我。”成先生说,随后,他从该公司得知,一名刘姓业务员接手了他的加盟业务,但是该业务员一直未带领他选门店,一周后这名业务员又被调到了外地。成先生称,最后接手的业务员他也不知道姓什么,经过几番折腾,他不想在该公司加盟了,不久前向该公司提出退款时遭到了拒绝。
餐饮公司称
退钱需先消除负面消息
从成先生提供的合同上可以看出,甲方为西安天彩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为成先生,合同中第三款第一条提到:签约时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管理咨询服务费2.68万元,此费用支付后,即视同乙方已接受甲方的咨询服务,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上述费用。
昨日上午,在西安天彩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一名华姓相关负责人称,昨日他刚得知成先生的遭遇,造成这种情况是公司的责任,如果成先生愿意继续加盟,可重新开始选址工作,直至成先生满意为止。该负责人称,目前网上有这件事的相关消息,内容虽属实,但对公司造成了负面影响,成先生需先消除相关负面消息后,双方才能协商退款相关事宜。对此,成先生认为不合理,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此事。本报记者白圩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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