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孙甜)为了集中打击刑事犯罪,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3月14日上午,渭南市潼关县人民法院召开公开宣判大会。
该院高度重视此次公开宣判,设立了由副院长周聪林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制定公开宣判方案,并设立了审判组、宣传组,做到了职责明确。3月13日,该院召开会议,对公开宣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任务到人,确保公开宣判的每个环节扎实有序。
在宣判大会上,张某某等三人贩卖毒品罪,王某某等三人诈骗罪,甄某等七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院分别判处十五年、四年又六个月、四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法院通过集中公开宣判,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弘扬了正气,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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