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毅 记者 杨月锋
为保护好大秦岭,潼关县全力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工程,提升秦岭生态保护品质。
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内所有企业和镇、村、社区及主管部门全部纳入“网格”监管,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不留盲点。同时重新核定秦岭区域矿业权数量和性质,彻底摸清底数,明确各自权责边界,持续推进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变被动应对问题的管理模式为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管理模式,规范县域内秦岭山地资源开发利用。
按照属地保护原则,要求各镇、各主管部门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抓好中省环保督察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秦岭范围内违规新建、扩建、改建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等五方面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依法依规完成整改任务。同时要积极主动配合好市级相关部门在秦岭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按照“谁破坏、谁恢复,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恢复”的原则,督促各镇、各主管部门和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修复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红线;健全保护长效机制,定期对各级“网格责任人”执行“网格化”管理运转、信息系统运转、隐患排查、问题处置等内容进行检查,强化督察问责,确保秦岭潼关段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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