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潼关讯(记者 彭斌 弥卫国)近日,司法部对500个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1000名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潼关县司法局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成为渭南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级司法局。
近年来,潼关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精心指导下,坚持“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了县、镇、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和重点领域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在全市率先建成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协会,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的优势,通过排查纠纷和调解,有效地预防民间矛盾的激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该局连续多年获得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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