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李娜 记者 李保锋)潼关县多措并举,加强水污染防治,近日,成功制止一起非法河道采石事件,打击了河道污染行为,保障了全县水环境质量。
一是夯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行河长制,制订河道治理计划,推动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区分段夯实流域水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对标水质目标量化重点工作,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调度通报。各镇办及相关部门针对各项重点工作建立台账,每季度最后一日前向环保局报送本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环保局定期对各镇办和相关职能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三是推进信息公开。每半年(季度)公布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环保红黄牌企业名单、水体达标方案编制及实施情况、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区域水环境质量情况、重点排污单位情况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四是加强监管执法。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污染源水污染防治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及企业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问题突出的,通过挂牌督办、案件通报、移送司法等措施,切实解决各级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特别恶劣的环境问题。
五是严格考核问责。考核实行季度、半年评估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县政府将约谈相关镇(办)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未完成地表水年度目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排放水污染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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