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对司机进行酒精测试
华商报讯(记者 高建平)潼关县一男子酒后无证驾驶小车被查,被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金2500元。
8月26日22时许,在晋豫陕交界的秦东省际交通安全检查站,潼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秦东中队民警陶岗卫、郭朋涛发现一辆河北牌照的小车,一路摇摆着由北向南驶来,遂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司机神情紧张行动迟缓,摇下车窗后,民警上前闻到车内有酒气,要求出示驾驶证,司机支吾称忘带了。
两名交警查验了司机的身份证,得知司机姓郑,是河北省衡水市人。依据郑某的身份证号,民警通过公安信息网查询,发现郑某所言不实,郑某最终承认自己没有驾照。
通过仪器测试,郑某被确认之前饮了酒,但还未达到醉酒程度。郑某承认,晚饭时他喝了两瓶啤酒,但认为几个小时过去了,开车应该没什么影响,交警将其带回中队继续调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机郑某存在两种违法行为:1.驾驶机动车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相关规定,应处以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2.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规定,应处以行政处罚1000元。两种违法行为并处:行政拘留3日,行政处罚共2500元罚金。
新闻推荐
书记市长带队 观摩30多个重点项目第三季度工作讲评会上,通报节能环保、财税收入等情况,向各区县发红牌、黄牌
10月27日开始,由市委书记、市长分别带队,各区县、市直部门等领导随团,对各区县2015年度全市重点项目工程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综合观摩。昨日上午,渭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节能环保、安全生产和工业...
潼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潼关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