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11月5日16时,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渭南市环境信访件456件,现将第23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调查核实情况涉及区县及部门是否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序号备注441442443444445446447448449450451452属实属实不属实属实属实属实属实属实属实属实属实属实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蒲城县瑞祥花园燃煤锅炉未拆除,现在堆放有5吨—6吨燃煤,没有覆盖。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高新区白杨办(原张东小学)小学里有一家养猪场,离村民居住地有10米多距离,臭味刺鼻,猪粪往村道上排,影响村民居住生活。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高新区姚家一组黄家村村东南(消防队东边水泥路走到尽头)东西水泥路面上的废旧塑料厂,报告称:该厂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于10月29日前场地(原材料、产品、设备)清理完毕,但投诉者查阅公示结果后称:11月4日该厂又接通电源开机生产(重复受理号162号)。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沙王桥北边400米有一露天煤场,粉尘污染严重。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临渭区新民街与胜利大街丁字路口路东有3家卖鱼的商铺杀鱼污水横流,污染路面。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高新区310国道西段(渭清路北段)陕汽德龙停车场院子里有一个散乱污煤厂,粉尘污染严重。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澄城县韦庄镇铁庄村四组有4家养猪场,均在村民住宅后养殖,粪便不及时处理,臭味污染严重,影响周围村民正常生活。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澄城县寺前镇南党村有两家养猪场,靠近村民生活区域,臭味污染严重,影响周围村民正常生活。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澄城县寺前镇政府在镇东街建了个污水净化池,污水溢满排出到南党村西南角挖的坑中,离村民居住地10米远距离,放置久后臭味严重,影响周围村民正常生活。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蒲城县城关镇三星村村东组有1家养鸡场和1家养牛场,离村民住宅区有200米,粪便臭味严重,影响周围村民正常生活。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合阳县东大街中心广场占地约20000平方米,堆积大量垃圾,脏乱不堪,污染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陕西澄城县工业园区内陕西三秦能源长宏铝业有限公司粉尘、刺鼻废气污染严重,前年已被国家列入高耗能高污染淘汰工艺,但至今依旧在生产,投诉者称该企业污染情况比以前更加严重。蒲城县住建局城管局环保局高新区农发办白杨街道办高新区发改局良田街道办经开区城管局临渭区创建办综合执法局工商局食药监局高新区工商局澄城县韦庄镇澄城县寺前镇澄城县寺前镇蒲城县畜牧兽医局紫荆街道办合阳县住建局澄城县发改局工信局经调查核实:
2017年11月7日,蒲城县住建局、环保局、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投诉反映的蒲城县瑞祥花园有两台2.8兆瓦燃煤锅炉,安装有XZTD型高效陶瓷多管除尘器,检查时锅炉未使用;该小区内堆放有约5吨燃煤,覆盖网已风化。
据了解,蒲城县住建局自今年7月以来,一直督促该小区拆除燃煤锅炉,但因业主和物业办未达成协议,导致锅炉一直未被拆除。经调查核实:
2017年11月6日,高新区农发办会同白杨街道办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投诉反映的养猪场位于白杨街道张东村东南方向,为张东村村民杨转正开办,距离新310国道300余米,同周边村民相距10余米,不在高新区划定的禁养范围内,现存栏生猪200余头。该养猪场猪舍为半开放式结构,设施设备简陋,未建化粪池等处理设施,粪便露天堆放于养猪场门前,就地发酵后转运到周边农田。
检查时发现,该养猪场无相关土地、环评及动物防疫审批手续。周边100米范围内存在明显臭味,对附近群众造成一定影响。经调查核实:
2017年11月6日17时、11月7日14时,高新区良田街道办、发改局工作人员分两次对投诉反映的废旧塑料厂再次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在2017年10月27日接到该废品回收站信访举报问题(受理编号162号)后,高新区发改局、良田街道办工作人员立即于当日13时进行现场核实督办,并于10月28日晚切断三相动力电,仅保留生活用两相电,确保其不能进行生产作业。10月29日,该废品回收站已搬离核心生产设备并清理原材料及产品。
投诉者称11月4日该厂又接通电源开机生产的情况实为该厂人员用两相电切割剩余设备零件时产生的噪音。目前,已经将场地(原材料、产品、设备)清理完毕。经调查核实:
2017年11月7日,经开区城管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投诉反映的露天煤场位于经开区辛市街道办新冯村西组,现场煤炭露天堆放,无覆盖,积尘严重。经调查核实:
11月6日,临渭区创建办、综合执法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投诉反映的地点共有卖鱼商铺5家,其中胜利大街与新民路丁字口东南角有卖鱼商铺两家,胜利大街有3家,该5家卖鱼商铺均办理了营业执照,但门前确实存在污水乱流、卫生差的情况。经调查核实:
2017年11月7日,高新区工商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投诉反映的煤厂为临渭区李军旗煤场,位于渭清路北段与310国道丁字路口向东300米路北,陕汽欧曼东风天龙汽修厂院内,属赵村一组,为非禁燃区。该煤场经营范围为蜂窝煤、块煤的生产销售,登记机关为临渭区工商局。该煤场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院子内堆放有约200公斤煤灰与土的混合物,未覆盖。院内有制作蜂窝煤的机器1台,小型装载机1台,拉运蜂窝煤的小型三轮车3台。经调查核实:
2017年11月6日,韦庄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投诉反映的韦庄镇铁庄村养四组的4家养猪场分别是雷学武、王朝兴、王朝民、范博养猪场,均属于非规模化散养户。雷学武、王朝兴、王朝民3家在其院后建猪场已有几年时间,范博1家在村外,属2017年新建猪场。雷学武猪场建筑面积98m2,存栏生猪130头,王朝兴猪场建筑面积100m2,存栏生猪40头,王朝民猪场建筑面积70m2,存栏生猪70头,范博猪场建筑面积80m2,存栏生猪30头。经查,4家养殖户对粪便基本做到了日产日清,没有堆积粪便,但存在清理不够彻底臭味污染现象。经调查核实:
2017年11月6日,寺前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投诉反映的2家养猪场位于寺前镇南党二组,分别是党新军养猪场和党进仓养猪场,均为非规模化的庭院养殖,粪便为干清分离,日产日清。党新军养猪场,存栏生猪15头,党进仓养猪场,存栏生猪20头,该两家养猪场均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经调查核实:
2017年11月6日,寺前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投诉反映的排水坑位于南党村西南处,水坑长1.2米、宽1.2米、高0.5米,坑内无污水。该水池为寺前镇污水处理厂修建的出水口缓冲水池,是将处理达标的水收集后用于村民浇地,每次会余留30厘米高的积水,水池离村民住户约60米,未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经调查核实:
2017年11月7日,蒲城县紫荆街道办、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投诉反映的三星村村东组两家养殖户分别为村民许文刚与崔三录。
许文刚养殖场养殖肉鸡,位于自家田地内,现存栏鸡9000只,属畜禽小、散动物养殖户。该养殖场畜禽粪便露天堆放在鸡舍北边,未遮盖,粪便臭味较严重。
崔三录养殖场养殖肉牛,位于自家房后,现存栏肉牛50头,属畜禽小、散动物养殖户。该养殖场畜禽粪便露天堆放在牛舍南边,未遮盖。在今年秋季防疫中全部实施了口蹄疫、布病强制免疫,有免疫档案及记录。经调查核实:
2017年11月6日,合阳县住建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投诉反映的垃圾堆放区域为合阳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学巷地块征迁区。前期已拆除了县人民政府招待所、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大楼等8家单位128户,拆除后对建筑垃圾进行了全部清运及防尘覆盖处理,设立了围挡。
检查时发现,该征迁区仍有20户正在征迁之中,其中10户正在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已实施防尘覆盖,尚未清运,拆迁区域南边围挡内有少量群众抛进的生活垃圾。经调查核实:
陕西三秦能源长宏铝业有限公司属过剩产能企业,环评手续齐全,2011年和2014年分别将部分生产线转型为生产高品质再生冰晶石,剩余生产线生产电解铝。
1、处理处罚情况:一是11月7日,蒲城县相关部门会同祥源社区、瑞祥花园小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召开燃煤锅炉拆除专题会议,决定于2017年11月8日起,对该小区燃煤锅炉进行拆除,11月15日前全面拆除完毕;二是县城管局向该小区物业办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对燃煤进行重新覆盖,11月12日前完成燃煤的清运工作。
2、责任追究情况:蒲城县住建局对负有监管责任的住建局物业办主任孙永军、副主任王博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处分。
处理处罚情况:一是高新区白杨街道办对该养猪场业主进行了约谈,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二是责令该养猪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整治,悬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制度牌。
目前,该养猪场已完成露天堆放粪便的清运及场地覆盖工作。
处理处罚情况:一是经开区城管局责令该煤场停产停业,全部覆盖裸露料堆,清理积尘;二是经开区城管局牵头,区环保局、辛市街道办等单位配合,取缔该煤场。
1、处理处罚情况:一是工商、食药等部门督促商铺遵守规定,文明经营;二是综合执法局调来两台高压冲洗车对商铺门前人行道地面及下水井口进行了冲洗,并对5家商铺逐个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全部进店营业,并自觉落实门前四包责任;三是该5家商铺业主分别作出要规范经营的承诺。
2、整改落实情况:执法、工商、食药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从11月7日起,对该区域经营秩序及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管理,防止此类问题反弹。
1、处理处罚情况:工商局要求该业主限2017年11月7日下午4时前将场内所有的剩余煤灰清理完毕。
2、整改落实情况:目前,该煤场所有剩余煤灰已清理完毕,地面卫生已清扫干净,场地内的黑色地面也进行了覆盖,煤场已停止营业。
1、处理处罚情况:一是韦庄镇下达《养殖业环境污染整改(关闭)通知书》,责令4家养猪场对猪场内外卫生立即进行整治,清除猪场周围杂草,对猪场周围墙面进行涂白杀菌;二是镇畜牧兽医站指导其做好卫生消毒,及时清理粪便,做到日清日结;三是责令业主待本槽猪出栏后,再不得进行养殖。
2、整改落实情况:4家猪场已将粪便全部清除。
处理处罚情况:一是责令该两家养猪场及时清理粪便,做到日产日清,待本槽猪出栏后,清理猪舍,不得再在家中养猪;二是镇农办和南党村委会要加强监督管理,引导村民合理选址,科学发展养殖。
1、处理处罚情况:责令寺前镇污水处理厂对出水口缓冲水池进行彻底清理,限10日内对缓冲水池进行整改,杜绝积水。
2、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1月6日16时,该缓冲水池已彻底清理;二是目前正在制定措施,并承诺10日内完成整改。
1、处理处罚情况:一是蒲城县紫荆街道办、畜牧局责令该两家养殖场限2017年11月15日前完成堆积粪便的清理清运及场地消毒除味工作,落实日产日清和场地清扫消毒要求;二是安排工作人员入村检查,抓好工作落实;三是县畜牧局已对该两家养殖场免费发放除臭降味菌剂,指导其做好消毒和除臭去味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空气污染和对村民的影响。
2、责任追究情况:蒲城县紫荆街道办纪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畜牧专干郭长春给予诫勉谈话。
1、处理处罚情况:一是住建局城改办组织人员对存在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二是及时覆盖并清运后期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三是夯实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2、责任追究情况:合阳县住建局纪委对城改办负责该区域环境卫生的曹军武同志进行了约谈。
处理处罚情况:一是责令澄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最新产业政策对该企业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好落实;二是责令澄城县环保局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加大环境监测频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和偷排行为,坚决杜绝超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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