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遇盘查 司机打电话过程中疑被喷催泪瓦斯
据了解,6月1日晚8时许,蒲城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漫泉路查酒驾时,一辆面包车司机为躲避检查,随即将车开到一饭店门口,刚下车后,就有几名交警上前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从视频上看,该司机只是说等一会儿,然后掏手机欲打电话。整个过程没有体现任何危险动作和举动,只见一执法民警快速地警告了三次后,向该名司机喷洒了疑似催泪瓦斯的东西,并对着当事人讲,“刚才是喷到身上了,再不配合就要向脸上喷。”在整个执法过程中,一名喝酒后乘坐面包车的男子因谩骂交警被制伏并将案件移交派出所。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情的真相,记者在蒲城交警大队见到了闫姓大队长,针对此事,闫队长表示自己也看到了视频,随后称自己还有事,叫来一名副大队长给记者解释此事,该副大队长先是说当晚执法的是城区一中队的民警,目前案子已经移交派出所了,执法记录仪的内容也交给了派出所。随后将一中队队长叫来,该中队长表示,催泪瓦斯早都是空的了。副大队长还称,此事市上也知道了,现在大队已经安排督察调查此事,等调查完后给回复。
●交警队回复 酒驾者已处罚相关民警已批评
2017年6月7日,蒲城县交警大队在网络上公开回复,其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一、关于网曝视频中陕E62848号面包车驾驶员储某,经血液检测,储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45mg/100ml,我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二、与该驾驶员同行人员刘某,在民警执法过程中谩骂民警、阻挠执法,重泉路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对刘某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做出警告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三、对反映执法不文明情况,经我大队调查后,依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对当事民警进行批评教育,同时由大队主要领导对其所在中队中队长进行约谈。
四、在全大队开展执法规范化教育活动,确保民警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文明执法。
最后,温馨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们遇交警执法,请积极给予配合,同时,感谢媒体朋友们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也欢迎各界媒体朋友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新闻推荐
本报蒲城讯(记者徐蕊通讯员党英武杨蓉)蒲城紧扣“五大发展理念”,以创新发展为主题,外引内培,一手抓“高缺人才”的引进,一手抓“本土人才”的培养,为奋力实现“追赶超越”目标,全速推动...
蒲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蒲城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