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姚琼
记者从市文明办了解到,近日,渭南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申报工作开始了。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照渭南市《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今年全市各类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将继续实行年初申报、年中督导、年末考核的评选机制。申报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省、驻渭各单位。申报类别: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镇、市级文明村、市级文明社区、市级文明校园。申报条件:单位组织领导有力,创建热情高;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学习风气浓厚,文化生活丰富;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的单位。获得县(市、区)级文明单位(社区、村镇)荣誉称号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可以优先申报。市级文明单位五年届期内没有申创更高一级的文明单位,自行撤销荣誉称号,今年可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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