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海燕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会计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按照省财政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渭南市实际情况,市财政局11月5日印发了《渭南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渭财发〔2018〕288号,以下简称《通知》)。此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形式与往年有何不同?带着问题,记者专访了市财政局副调研员陈剑波。
记者:组织会计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目的和意义有哪些?
陈剑波:国家在法律层面作出明确规定,《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要“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同时,2018年5月,财政部出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对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也做了明确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是我国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达2000万人,广泛分布在我国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中,是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新《会计法》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会计人员管理工作需要转型升级。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做好新时期会计人员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从制度上引导、督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履行继续教育义务、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最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途径。
记者:哪些人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陈剑波: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财会〔2018〕10号)第六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简单说,即两种人需要参加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一是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二是未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也叫会计职称证书。会计职称包括初级会计职称(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师)和高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注册会计师证书不属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如果从事会计工作还是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
记者:今年渭南市会计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与往年有何不同,有何创新?
陈剑波:按照中省要求,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2018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由省人社厅确定,分别为《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文明发展》。公需课学习分为面授和网络两种形式,会计人员可在人社部门审批备案的继续教育基地参加学习,面授学习任意选择两个科目即可;网络学习可登录省人社厅“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须全部学完三个科目。
专业科目由省财政厅会同省人社厅确定,渭南市2018年度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形式按原规定执行,实行考培分离。专业科目学习分面授、网络和自学三种形式,会计人员可自由选择,市财政局不统一组织。
同时,针对今年会计继续教育布置晚、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等特点,我们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本着对会计人员方便减负的原则,改集中考试为网络考试,广大会计人员在电脑或手机上就能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和考核工作。今年市级管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考核工作,委托“西部会计网”(网址:www.xbkjw.cn)在网上进行,不再组织现场考试。
记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分有何具体要求?
陈剑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2018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总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科目表》(详见通知)中自行选择学习科目,所选科目学分合计不少于60学分。如完成省人社厅规定的公需科目学习,视同取得30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记者:会计人员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是什么?如何办理?
陈剑波:会计人员除了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外,还可以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具体如下: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有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办理流程:凡在陕西省内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每通过一科,系统自动折算;凡在外省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其他类会计相关考试的人员,每通过一科或被录取的,需自行登录“陕西会计”网进行继续教育学分折算,并在所属会计管理机构进行确认。
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办理流程:由主办方向财政部门报送参会人员名单,由财政部门统一折算。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办理流程:由个人自行登录“陕西会计”网进行继续教育学分折算,并持材料证明到所属会计管理机构进行确认。
4.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办理流程:由个人登录“陕西会计”网进行继续教育学分折算,并持材料证明到所属会计管理机构进行确认。
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办理流程:由个人登录“陕西会计”网进行继续教育学分折算,并持材料证明到所属会计管理机构进行确认。
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办理流程:由个人登录“陕西会计”网进行继续教育学分折算,并持材料证明到所属会计管理机构进行确认。
记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陈剑波:按照惯例,每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都是从五六月份开展,直至当年12月31日止。今年,因政策变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新《会计法》颁布实施后,财政部修改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并在2018年5月19日印发,于7月1日起实施,因此会计继续教育有关工作推迟开展。
渭南市今年继续教育从2018年11月12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结束,请广大会计人员按时学习,按时考核。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开始继续教育前,应先登陆“陕西会计”网完成信息采集。
记者: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部分科目未参加,今年怎么补学?
陈剑波:各位会计人员需补学2017以前年度(含2017年)继续教育的,应在《科目表》选择补学年度之前(含)发布的学习科目(如补学2016年度继续教育,应选择2016年以前发布的科目),科目学分按照原学分标准计算,即年度总学分不少于24学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已经完成学分登记的科目,不再重复计算学分。
记者:参加继续教育对会计人员有哪些作用?
陈剑波:按照继续教育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后,财政部门将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将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进行管理。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本单位的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如果会计人员还有什么疑问,可登录西部会计网(网址:www.xbkjw.cn)查询,也可联系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局,电话0913-2100028。
记者:对贯彻实施此次《通知》有哪些要求?
陈剑波:首先,各单位应当鼓励、支持、监督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同时,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按时学习、按时考核。
其次,广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和考核工作,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会计专业胜任能力。
最后,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今年会计继续教育工作可参照市级执行;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适合自己的模式,扎实做好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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