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取得利益。以发展会员、加盟等名义要求您缴纳资金、购买产品、发展下线,并以下线所交纳的资金或销售额为报酬依据的,均涉嫌传销违法犯罪,请提高警惕!
●以下是传销出现的新手法1、诱惑力十足的“诱饵”
传销组织者或“上线”往往编造“高薪招聘”“提供就业”“投资做生意”等极具诱惑力的理由。
2、假装温馨的“亲情友情”
传销人员往往将个人人际交往网络成员作为首先考虑吸纳的对象。
3、难以抗拒的“精神控制”
不间断地进行高强度“洗脑”,全面营造“传销致富”的氛围,从精神上控制新加入的传销人员。
4、似是而非的“营销理论”
“消费联盟”“连锁加盟”“框架营销”“互动式科学营销”等层出不穷的新名词,让人眼花缭乱,难辨真假。
5、虚张声势的“互联网传销”
借助互联网推销实物产品,发展下线,或者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6、时常变幻的“传销噱头”
●以下是传销的“洗脑”三步骤
1、热情接待参与人,营造欢乐氛围。
2、聊天中灌输“成功学”,让每个参与人激情膨胀。
3、磨砺意志,组织“晨练”站军姿,甚至打出“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的口号。
警方提醒:要防范传销,最关键的是不要老想着天上会掉馅饼,另外凡是让你先交钱再赚钱的玩法,都可以判定有猫腻,拒绝参加。凡是有拉人头、发展下线的,都和传销模式一样,切勿参与。
来源:渭南公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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