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晓宁)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近日,市财政局积极筹措下拨资金14.1万元,专项用于为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全市56名老党员将享受该政策。
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是革命和建设的功臣,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进一步做好老党员关爱工作,提高老党员生活水平,把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及时送到老党员的心坎上,让他们能够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渭南市从2017年10月1日起,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老党员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66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老党员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6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老党员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2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将于7月1日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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