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吕佳)5月30日,记者从市水务局了解到,实施河长制一年多来,渭南市共清理河湖管理范围内垃圾堆52处,取缔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排污口37处,取缔渭河城区段违法采砂点67处,河湖管理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7年3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目前,渭南市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部出台,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市级《河长手册》已印制完成,进一步明确了每个河长的具体责任、任务和目标。市级河长制微信公众平台已初步运行,实时向公众发布全市河长制工作情况。全市13个县市区(包括经开区、高新区、卤阳湖管委会)共建成13个县级、126个镇级河长体系,覆盖了全市68条河流、2个湖泊、102座水库以及排碱干沟、灌区渠系,落实了市级河长13人,县级河长119人,镇级河长477人,全市各级河长巡河次数达到621人次,其中县级以上河长巡河165人次。
河长制实施以来,渭南市河湖管理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果。开展河湖专项整治,今年以来组织禁采专项联合执法20多次,出动人员771余人,扣留采砂船31艘,切割拆毁采砂船28艘、洗砂机7台,切割管道2900米,渭河城区段非法采砂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时,编制完成了《渭南市水系规划》,建设渭南主城区和10个县城城市水网和水面景观,建设湖泊、涝池,恢复保护湿地资源,形成“一环绕城、一心沟通、四横五纵、湖池镶嵌”的水生态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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