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种艳 通讯员 常亮
春天的味道,从乡村的每个角落散发,孩子们在村道上嬉戏打闹,角落的一个孩子怯怯地望着小伙伴,不敢往前一步。
“宝贝,看看这是什么?”临渭区检察院的女干警陈琼蹲在这个叫李佳妍的孩子面前。一本崭新的童话,一件漂亮的衣服,这位“检察官妈妈”从身后像变魔术一样递给孩子。孩子的世界就是这样简单,整整一上午,李佳妍跟“检察官妈妈”从陌生到熟悉,从熟悉到喜爱。“检察官妈妈,给我讲故事,买新衣服,还和我做游戏。”从那天开始,李佳妍最高兴的事就是“检察官妈妈”来看她,在这些“检察官妈妈”的陪伴下,李佳妍不在孤僻,不在胆怯,她开始愿意跟大家一起玩耍。
这些活动是临渭区检察院又一司法扶贫举措。临渭区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政策和法律规定,努力拓展工作新思路,延伸检察职能,将未检工作与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延伸到对建档立卡贫困留守儿童的法律护航。经多次调研,大量准备工作,与临渭区教育局扶贫办、渭南师范学院校团委建立检校共建平台,在阳郭初级中学设立了“春芽工作站”。针对建档立卡贫困留守儿童“五缺”(亲情缺“慰”、生活缺“助”、心理缺“疏”、学习缺“导”、安全缺“护”)现象突出,结合检校工作实际,携手成立爱心志愿者服务队,与留守儿童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严格按照“四个一”标准,坚持每月与关爱对象开展1次活动,每季度满足关爱对象1个微心愿,每半年对关爱对象提供1次物资帮扶,每年对关爱对象进行1次走访慰问,并及时将“双结双促”工作开展情况整理建档,确保结对帮扶落到实处。随着社会各界的不断关注,更多的人和机构都已经逐渐投入到关爱贫困留守儿童队伍中来,让留守儿童感受到社会的关爱,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
长期以来,临渭区检察院一直把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每年都会开展“法制进校园”“关爱贫困留守儿童”等活动,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未成年人进行专项司法救助,并创新建立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工作机制“1+N”社会帮教平台。“1+N”社会帮教平台,以检察院为主导,建立社会帮教考察人员资源库,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爱心人士等,与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结成帮教对子,开展亲情会见、亲职教育、心理疏导、社会公益、人格矫正、司法救助,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心理治疗、行为修正、技能发展等全面矫治,帮助失足青少年重新融入社会。
从“检察官妈妈”到“亲情会见”到“阳光心理观护基地”再到“春芽工作站”,临渭区检察院在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道路上不懈前行。五年来,开展普法宣传30余次,帮助30余名失足青少年消除心理障碍,受教育人数达2万多人次,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00余件,涉案未成年人500多人,不捕66人,不诉52人,并均已顺利回归社会。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降低,2017年较往年下降了百分之五十。通过一系列关爱未成年人的行动,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开辟了一条崭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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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渭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