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石喻涵)去年10月13日至11月12日,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渭南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4月3日向渭南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督察组进驻期间,渭南市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对督察组转办的601件环境投诉举报案件全部办结并向社会公开,共责令限期整改436家,立案处罚32家,罚款109.8万元,立案侦查1件,约谈85人,问责130人。
督察指出,渭南市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做了大量工作,但受长期以能化为主的产业结构等因素影响,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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