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观察
□四川朱昌俊
8月21日,陕西渭南华州警方行政拘留一名教师的事引发关注。起因是该教师发帖质疑华州区委区政府强制公职人员捐款。8月22日晚。华州警方发布了此事的调查结果:教师李某编造虚假消息,散布网络谣言,所以对他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但因李某认错态度好,并亲笔写了悔过书和申请,决定暂缓执行。(据封面新闻8月23日报道)
李某发布的网帖内容,或许有夸大与过激之言,但要看到,这种发帖的根本目的还是在于表达对于“强捐”的不满,并且帖子最后也提出“希望查明”,表明其意在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从而对募捐的合理性进行调查。当地将这一带有情绪性的言论按照寻衅滋事来处理,给人以“反应过度”之感。
如果不存在帖子所指的“强捐”行为,相关部门调查清楚后,大可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警示教育。采取行政拘留的手段,似乎显得过于上纲上线。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指向公共部门的“批评”,动辄招致严厉惩处,很容易遏制社会的监督热情,制造一种紧张气氛。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考验的是公共部门对于批评与监督的包容态度,在处理上必须要拿捏好尺度,否则很容易产生不必要的公信损耗和负面示范。
虽然调查结果称当地并不存在强捐现象,但综合各种信息看,当地是否存在强捐,目前依然是一个疑问。一方面,据华州区政府网站此前发布的《关于渭南市华州区建立健康扶贫基金相关情况的说明》,当地确实曾号召公职人员踊跃捐助,但调查结果称“并没有对捐助数额作强制要求,采取自愿捐助的原则”。这里就牵涉到对“强捐”到底该如何认定的问题。虽说没有进行明确的强制要求,但这种来自行政部门的统一号召,在一定程度上其实也具备了“强捐”的性质。更何况,据媒体报道,疑似李某供职学校的工资数据显示,几乎所有员工均捐款200元。对于这个细节当地相关部门是否知情?
另一方面,上述情况说明中也曾披露,“个别单位在组织募捐活动时,为提高本单位支持扶贫工作力度,存在攀比思想,急于求成,工作粗疏,导致个别公职人员对募捐活动产生误解。”这种“个别单位的急于求成”,是不是指存在强捐现象?而“个别公职人员对募捐产生误解”,是否包括像李某这次的发帖行为?在这些疑问未厘清之前,就对李某的行为予以定性并追责,既有失严谨,也难以服众。
个人当然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但置于监督与被监督的角度,公权力实在不该对个人的监督、质疑、吐槽苛求完美和百分之百的准确。遭遇质疑哪怕是误解,最需要的是反求诸己,进而改过或澄清真相,而不是首先来苛责质疑者的表现与动机。如此,才是公共部门对待监督与质疑的正确姿态,也是公权力对待不同声音应该有的雅量。
新闻推荐
渭南市第六届暑期作文大赛参赛作品展示 爱很简单 渭南初级中学 八年级(17)班 杨可欣
(一)女孩十三岁时的圣诞节,爸爸陪女孩在灯光闪烁的城市中欢庆。城市中很美,大街上人来人往不失热闹,梦幻的灯光下女孩望着爸爸,嘴角的胡茬远看密密黑的一片,近看间隙不小,女孩又爱又怕。爸爸极温柔地对女...
渭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渭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