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唐保虎)一下雨,渭南市民徐女士家里就成“水帘洞”,此事6月9日经《华商报·今日渭南》报道后,如今又遇到新问题,原源小区大修基金信息在住建部门查不到。
买房时交了大修基金
去查询却没查到
徐女士2006年买了原源小区2号楼1单元5楼西户(顶层),从2012年开始,一下雨屋顶就漏水,房子秒变“水帘洞”,与徐女士家有同样遭遇的还有2号楼3单元5楼的孙女士家。由于修理费用巨大,物业表示只能申请大修基金进行维修。
6月13日,徐女士丈夫王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12日,为了早日启用大修基金修理屋顶漏水问题,他和物业的人员一起去临渭区住建局办理相关申请,工作人员让查下小区大修基金是否正常,“没想到去市住建局物业处一查,竟没查到。”
华商报记者在王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上看到,补充协议里第4条:物业维修基金按总房款2%(计:2264元),协议上印有渭南市鑫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公章。也就是王先生的物业维修基金在购买这套商品房时已交过了,王先生给记者提供了一张2006年6月13日印有鑫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公章的代收费票据,票据显示的数额是6413元,王先生说大修基金就包含在这6413元里。
在市住建局物业处,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记者,原源小区并未交大修基金,开发商鑫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楼盘交过大修基金的,也没这个小区,工作人员看了王先生提供的鑫源房地产代收费用票据和购房合同后表示,代收费里确实包含了大修基金,但查不到,可能就是开发商没有给业主交。
工作人员建议王先生拿票据找开发商,要渭南市房屋维修资金专用发票,如果不能给业主提供发票,钱可能真的没交。
开发商办公室无人办公
拨打老板电话无人接
王先生又来到开发商办公地点,多次敲门无人应答,徐女士打听到了鑫源房地产法人代表陈先生电话,但多次拨打都无人接听。“现在开发商联系不上,办公室也没人,大修基金也没交,这房子也修不成,再下雨可咋办呀?”王先生说。
截至记者发稿时,徐女士仍未联系到鑫源房地产法人代表陈先生。
华商报记者经查询了解到,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业主或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开发建设单位之间就维修基金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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