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至2016年,陕西省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由2295元增加到3058元,工资性收入由2728元增加到3916元,转移净收入由540元增加到2080元。由此可以看出,转移净收入和工资性收入的增长,是五年来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陕西省惠农利民政策红利的成效显著。陕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全省各地一些重点投资项目的全面展开,用工需求不断增加,务工工价在五年来连续上涨。同时各级政府制定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积极拓宽农民工务工渠道,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农村富裕劳动力外出打工,从而推动了农村外出务工人数量的增加与工价的上涨,农民工资性收入有了显著增长。
由于一产收入稳定增长,农产品中粮食、蔬菜、水果等连年取得较大丰收,同时地域特色和著名品牌农副产品价格持续走高,全省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增加。如渭南花椒、延安苹果、安康富硒茶等。同时,农村旅游的兴旺也带动了农副产品销售,拉动了农家乐的餐饮业以及以各景点附近短途运输为主的交通运输业等方面的收入,使农民增收有了强劲支撑。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内,全省各市(区)继续保持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四补贴”资金“一卡通”落实到户,提高新农合、新农保等各项政策性补贴和保障标准,扎实推进土地集中经营、产业集中发展,使农民转移净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喜迎省第十三次党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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