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今年渭南城区集中供热正常运行,维护物价稳定,经市政府同意,今冬渭南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仍然维持2015年的供热价格标准,集中供热和小区自备锅炉供热所需的天然气价格继续执行居民天然气价格。目前,城区供热价格分居民和非居民用热两类。按有关规定,幼儿园、学校、福利院、养老院等单位供热价格执行居民类用热价格。据介绍,现行集中供热价格标准,按照未安装和已安装供热计量设施并验收合格的用户划分。未安装的供热价格为每月5.10元/m2,非居民供热价格为每月7元/m2;已安装的居民和非居民用热户,实行基本热费和流量热费两部制供热价格。其中居民基本热价为每月1.53元/m2,流量热价为28.56元/吉焦。非居民基本热价为每月2.10元/m2,流量热价为39.20元/吉焦。按流量计费用户热费计算公式为:总热费=基本热费(基本热价×供热面积)+流量热费(流量热价×用热流量)。
以上供热价格均指供热企业至交换站的价格,但居民用户的费用到底如何计算?经记者了解,从交换站至居民用户的费用,还要按建筑面积每月不得超过0.5元/m2。居民供热最终费用,由热电厂、交换站与业主协商确定。因此,未安装计量设施的居民供热价格与去年相同,最高仍为每月5.60元/m2。自备锅炉供暖区的供热价格,则由业主和负责该小区供热的物业部门协商。
如若出现乱收费现象,市民可拨打市物价局价格投诉热线12358,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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