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记者赵坤)2017年1月1日起,渭南城区(包括临渭区、高新区和经开区)供排水服务区内的居民生活用水将实行阶梯水价,居民用水量越多,水价越高,最高限额以上的水价每吨8元。
11月24日上午,记者从渭南市物价局了解到,渭南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以居民年用水量为计量周期,以每户4人标准,划分0-180吨、181-300吨、301吨以上三个用水阶梯,各阶梯基本水价标准为1:1.5:3。
按照标准,阶梯水价实施后,用水第一阶梯水价为每吨3.50元,该价格中包含基本水价2.25元,居民类污水处理费0.95元,水资源费0.3元;第二阶梯水价每吨4.63元,包含基本水价3.38元,居民类污水处理费0.95元,水资源费0.30元;第三阶梯水价每吨8元,包含基本水价6.75元,居民类污水处理费0.95元,水资源费0.30元。
同时,对于家庭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各相应级别用水量上限每月将增加4吨。此外,对于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学校、福利院等非居民用户,水价标准按每吨3.6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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