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建民
省委关于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出台后,在全省引起了强烈反响。“三项机制”对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干事创业环境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贯彻落实好“三项机制”,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注重鼓励激励,增强干部的内生动力。鼓励激励机制重在调动干部积极性,从精神、物质、政治等层面,强化了激励措施,给干部干事创业注入强劲动力。政治上有地位。注重从政治上关心关爱干部,特别优秀的干部要优先选拔重用,坚决不让埋头苦干、业绩突出的干部吃亏,也决不让耍奸溜滑、投机钻营的人得利,形成重实绩、重实干的正确用人导向。精神上有荣誉。注重从精神上鼓励激励干部,我们对全市信访系统中,信访基础业务、接访、办案、办信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采取通报表彰,颁发奖牌、证书,授予荣誉称号等形式,将其作为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和宣传报道,营造学习先进、尊重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增强大家的看齐意识和争先意识。物质上有实惠。建立适当的奖金奖励和惩戒机制,在政治上关心、精神上激励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对优秀工作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形成干得好得实惠、干得差受惩处的良好机制,营造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深厚氛围。
合理容错纠错,消除干部的后顾之忧。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树立和强化了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为敢想、敢创、敢干、敢试者吃下了定心丸。在全面推进信访制度改革,为渭南市建设好陕西东大门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的艰巨任务和光荣使命下,信访干部没有一股子冲劲、干劲,信访工作就不可能创新发展,就难以适应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需要,就难以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好务。不干事肯定不出事,只要是干事作为,就有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或失误,我们既要严格执纪,又要合理容错,让敢于担当、敢于创新的干部“轻装上阵”。一方面是合理容错对象。在教育引导信访干部遵纪守法的同时,严格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切实做到容错有底线、纠错有标准、问责有依据、惩处有法理。另一方面是及时纠错。对工作中出现的纰漏和差错,特别是在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及时纠正,抓早抓小,防止事态扩大。加大干部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教育引导干部会干事、不出事。总之,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要认真甄别、准确研判,妥善处置,既不错究改革者、实干者,也决不宽容与放任违法违纪者。
坚持能上能下,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能上能下,要点在“下”。要正面引导。教育引导广大信访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把人生追求与党和人民的事业融为一体,把本职工作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融为一体,把为党分忧与为民解愁融为一体,不计个人得失,不为名利所累,始终保持为党工作、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要真正“能下”。只有真正“能下”,才能为“上”者腾出位子,让真正有本事、作风硬、善作为的干部有施展才华的舞台。能“下”,就是要让那些碌碌无为、干事劲头不足、进取意识不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干部“下”;就是要让那些履职不力、工作滞后,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下”;就是要让那些在全面从严治党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不适应、不会为、不善为、不敢为的干部“下”。能“下”,就要按照领导干部“下”的硬杠杠,客观公正,一视同仁,让干部“下”得服气,“下”得稳妥。要动态管理。对“下”来的干部,要加强管理,教育帮助,对能力不足的强化培训、对存在困难的及时帮助解决、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提醒教育。要实行“下”来干部的动态管理,对“下”来的干部,如果在新的岗位上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还应提拔使用,确保干部还能上得来。
(作者系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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