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珂)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
会上,市政府法制办就《条例(草案)》起草情况作了说明,与会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及相关专家,结合工作实际,就《条例(草案)》与相关上位法的关系、法规的可操作性以及如何进一步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永峰指出,《渭南湿地保护条例》是地方立法权扩至所有设区市以来,渭南市出台的首部实体法规,对于加强渭南市湿地保护与管理,维护湿地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涉及单位要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立法环节和立法程序,使条例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生态文明建设起到导向和引领作用;要认真吸纳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增强法规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使渭南市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是一部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高质量法规,为渭南市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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