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艳 通讯员 王兵)3月14日上午,市工商局相关负责同志对渭南市2014—2015年度公示的星级经营场所进行回访检查。
目前,渭南市共有星级场所30家,这次回访检查的有五星级经营场所新区长丰市场和四星级晋级五星级经营场所耀州区华原购物中心。
市工商局相关领导负责人表示,牌子只是对一时工作的认可,而不是对企业一辈子的庇护,该晋级的晋级,该降级就降级,该摘牌的摘牌。让广大消费者要转变消费观念,由“追牌消费”到“追星消费”,真正做到“新消费、我做主”“星消费、我放心”。各市场经营者对照公示标准,查漏补缺,积极参与到星级经营场所公示活动中来,为推进消费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2014年,陕西省工商局和陕西省消费者协会联合下发了《星级经营场所公示办法》(简称《办法》),首次将不同类型的经营场所进行集中星级管理,统一向社会公示,接受广大消费者、机关团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办法》从经营市场的星级标准、申报与公示、公示方式与监督、晋级降级和公示取消、动态管理、激励措施、消费者协会的管理职责、工商部门的指导监督职责、关于文明诚信市场创建等十一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将过去由工商部门分别监管的商品交易市场、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按照不同标准统一在同一个平台上进行服务监管。
根据各经营场所开办者遵守法律法规、工商行政管理政策规定、消费者协会有关要求、消费者和其它组织的评价及经营场所自身经营管理水平等情况,将经营场所由低至高区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共5个级别,由各级消费者协会通过官方网站以及在公示单位悬挂公示牌的方式统一向社会进行公示。
各级工商部门对公示期间发生影响较大的消费纠纷、商品质量问题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经营场所及时取消公示资格。还进行定期抽查,如达不到其对应的星级级别标准的,按照相关规定也予以降级或取消参加公示活动的资格。对连续3年公示为五星级经营场所的,工商部门对其在商标专用权保护、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培训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政策支持,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培训服务,并与之建立联合消费维权执法机制和联合打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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