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国玺)日前,市政府办发出《关于做好国企进铜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督促国企进铜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通知》指出,要细化合作方案,深化合作层次。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与签约企业开展沟通对接,根据已经达成的合作意向,协商细化合作方案,严格遵照签约文本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协助企业加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对签约的合同项目,要全方位协助企业完善项目建设要素,倒排前期工作计划,尽快商定开工时间;对签约的协议项目,抓紧进行深入对接,明确开展深层次、具体化的合作内容,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同时,各单位要及时把握77家参会企业的发展动向和合作信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着眼当前、放眼长远,拓展投资领域、扩大投资规模,鼓励和吸引相关签约企业将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项目向渭南市转移,促进渭南市经济转型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
《通知》强调,要夯实责任任务,确保取得实效。“国企进铜”签约项目的落地实施是渭南市今后一个时期稳增长、促投资的重要保障。市政府将对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落实情况进行包抓督办。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定期向市政府包抓督办的领导汇报签约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由包抓督办的市政府领导牵头协调。同时,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也要逐项目落实包抓领导,全力做好签约项目的服务保障和协调推进工作。
《通知》要求,要树立诚信意识,严格对等履约。“国企进铜”签约项目已经市政府严格审核筛选,符合渭南市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和转型发展的实际。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协议约定条件,不得以产业、环保、规划、土地等政策规定为由拒绝签约项目落地实施;除国家明确规定的税费,不得向企业收取或摊派征地拆迁、信用保证金、抵押金等不合理的额外费用;不得违规向签约企业承诺减免税费、零地价等优惠承诺;不得以牺牲自然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经济效益。同时,要督促签约企业按照协议履行投资义务,严格履行各项审批手续,履行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确保签约项目有序实施。
《通知》强调,要建立高效机制,强化措施保障。一是建立协调机制。市级包抓领导要定期召开协调会,听取区县、部门项目推进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困难和问题。市发展改革、公安、国土资源、环保、住建、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提升综合服务保障水平,为签约项目顺利推进提供要素保障。二是加强环境整治。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做好签约项目的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严格按法规政策办事,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阻挠施工等违法行为。三是强化督查问责。市发改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对签约项目的推进情况逐月进行督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因不作为、乱作为影响项目落地实施的单位和个人,将采取行政问责等方式追究责任,确保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夯实渭南市“十三五”深度转型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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