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高玲华)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在渭南市一家经营酒和饮料等食品的批发商行检查时,由于商行现场不能提供购进的牛栏山白酒供货方资质证明、发票和《质检报告》,执法人员对白酒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并立即根据白酒标签上注明的有关信息同生产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系进行协查。协查报告证明,该批牛栏山酒并非当地标示厂家所生产,属于假牛栏山酒。
执法人员对经营该批次假牛栏山酒的商行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该批次假牛栏山酒是负责人从网上购进,目前在网上已找不到购进白酒的那家网店,当时共购进1200瓶,48瓶已销售,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法没收剩余的1152瓶假牛栏山酒,并予以行政处罚。
今年全市开展“飓风行动”以来,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多项食品药品专项检查,净化了食品药品市场,保障了消费者的权利。仅食品流通环节共立案并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9起,杜绝价值20708.62元的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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