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政协专题协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通讯员张望荣
11月9日,渭南市政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协商会如期召开。这是渭南市政协2014年度专题协商的一项重要内容。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今年4月,全市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现场会的召开,拉开了渭南市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大幕。围绕市委、市政府这一中心工作,渭南市政协从9月份开始,市政协各位副主席先后带队,深入大荔等县区调研。与往常调研不同的是,这次除省、市、县政协委员外,还邀请了多位高校的专家教授参与其中,为本次调研提供了更加科学的指导。
会议开始后,渭南市农业局负责人首先代表市政府通报了全市村庄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据介绍,各县(市、区)基本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专门负责该项工作。乡村内外的陈年垃圾和“三堆"(柴堆、粪堆、垃圾堆)问题得到了有效清理,乡村公路沿线实施了绿化、美化工程,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和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美丽乡村已现雏形。
作为具体分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渭南市副市长吴蟒成在讨论中说,下一步要着重处理好整体推动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和省级晋档、集中整治和长效机制、行政推动和群众主动的关系,坚持静态规划、动态管理、常态保持,让美丽乡村逐步成为幸福乡村。
“作为统揽农村各项工作的最大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认识和领导,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上下工夫,稳步推进,让老百姓真正受益。"渭南市政协副主席王健在讨论中说。
长安大学的孙香红和郑宏强两位专家也从专业角度提出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发展方向及对应措施。
孙香红建议,要提高乡村主道路建设质量,加大文化古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重视农村住宅规划和房屋的安全性。
郑宏强认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步伐不宜过快,应加强对废水的利用,实施垃圾分类,坚持规划先导,要与自然环境、周边村镇相协调。
省政协委员王双喜建议,可在乡镇成立专门的运营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加强地方立法,树立法治思维。
参会的其他政协委员、县(市、区)领导、市直部门负责人也一一发言,并提出了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健全村镇干部的考核体系等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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