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边飞)“现在是2015年5月中旬,但这桶桶装水的生产日期竟是2014年4月27日。”5月10日,渭南市高新区良田街道办事处弋张村一位张姓村民偶然间发现,他购买的桶装饮用水玩起“复古风”,过期竟长达一年。
消费者感叹
未开封保质期为30天 生产日期竟是一年前
5月11日,家住渭南市高新区良田街道办事处弋张村的村民张某介绍,在同村村民的推荐下,他从去年10月开始,在该办事处庙南村一家桶装水销售点购买饮用水,每桶8元。5月2日,送水工为他家送了两桶水。第一桶水是送水工直接放在饮水机上,喝完后,他自己准备放第二桶时,无意间发现封口处的生产日期不对,生产日期竟然是2014年4月27日。这次偶然的发现,让他很担心家人身体健康。
5月11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在张某家看到,他反映的桶装饮用水名为“龙首山·大荔饮用天然矿泉水”,未开封的水桶封口处合格证上生产日期显示为“2014年4月27日”,桶身所标注的保质期为未开封30天,开封后保质期为7天。
“喝完这水,我身体没有出现不适症状。只是这生产日期过期的太离谱了,送水工态度也不好。”张某说,发现生产日期存在问题后,他拿上合格证去找送水工,但与其发生了口角。
张某的哥哥同样购买该种桶装水。5月11日,华商报记者看到,5月2日送到张某哥哥家的一桶未开封的桶装水上,生产日期也显示为“2014年4月27日”。
食药部门
涉事供货商销售点已被查封
根据该桶装水上的投诉电话,华商报记者联系到水桶上标注的生产商——陕西龙首山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市场部经理严少毅表示,公司在渭南市区设有四处销售点,其中高新销售点位于王贺村,并没有庙南村。接到投诉后,他们立即联系了高新销售点的送水工,了解到送水工并未给弋张村送水,更没有与张某发生口角。
“张姓用户桶装水封口处的合格证,和我们三年前使用的合格证很相似。”严少毅介绍,早在2012年,他们公司就已更换了合格证,将此前生产日期用手工打码机改为全自动喷码,并且增加了商标和执行标准。经对比,华商报记者发现,张某所购桶装水合格证为手工打码,也没有商标和执行标准。“现在我们公司桶装水买票价格为10元一桶、单桶12元。”严少毅说。
对此,渭南市高新区良田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展开了调查。5月11日上午,华商报记者随该所工作人员前往涉事销售点查看,一位居住在该处的女性村民表示,送水工不在,放水房已上锁,并拒绝工作人员入内。
5月11日下午,该所负责人表示,经调查发现,向张某供水的供货商未办理相关经营证件,目前,稽查人员已查封了该供货商销售点,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温馨提醒
饮用水生产领域的专家说,消费者在购买桶装水时要注意这几点:
1、选择质量可靠的生产商和供水商。
2、查看水桶上的生产日期,桶口密封是否严密。质量好的水体清澈透明。
3、正品桶表面光滑,劣质桶摸上去高低不平,特别是桶口摸着刺手。
4、将饮水机放于阴凉处,避免曝晒;定期清洗饮水机,避免纯净水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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