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建锋通讯员张盼硕
“听村里人说路边枯死的树没人管,就想着多砍点当柴火烧,没想到这事会犯法……”近日,华阴市人民检察院以郑某涉嫌盗伐林木罪提起公诉,华阴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郑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0年4月6日9时至15时,郑某为家中烧柴所用,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砍伐位于防汛撤退路(华阴市华西镇西渭北村南)两侧的枯死杨树56株。经鉴定,被盗伐林木合计材积4.10立方米,折合蓄积6.84立方米。案发后,郑某与树木所有方达成和解,赔偿1100元整。
华阴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郑某违反国家森林保护法规,擅自砍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应负刑事责任,鉴于郑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能赔偿损失且盗伐的系枯死木,可对其从轻处罚,建议法院对其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本报讯(通讯员苏敏)近日,华阴市卫健局开展失能贫困老年人照护工作,巩固健康扶贫成果。该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失能贫困...
华阴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华阴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