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建锋通讯员王琼)近日,华阴市人民法院西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纠纷案件,彻底解决了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7年12月18日11时30分,华阴市消防中队接渭南支队119指挥中心指令:华阴市某学校发生火灾。华阴中队立即赶赴现场,将大火扑灭。火灾造成了该校园内家属院的杂物燃烧,导致与其相邻的餐厅包间被烧毁,主楼部分烧损,无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原告方主张,自己餐厅的营利及物品烧毁损失共计80余万元。被告方某学校认为,根据火灾事故认定书,家属院内的起火点与校园无关,己方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各不让步,多次调解无效。
2019年3月,原告诉至华阴市人民法院。西岳法庭受理此案后,办案法官郭宏宁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起初,原告方对自己的损失申请评估鉴定,因鉴定费用较大无法承受,便放弃评估鉴定,因其提供的资料不齐,导致案件陷入僵局。
对此,法官郭宏宁分别与原、被告谈心,耐心地为双方解释本案的争议焦点,对原告进行了耐心的解释及劝说。最终,双方各自作出了让步,在开庭前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某学校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1万元。至此,一起历时两年、困扰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得到了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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