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建锋通讯员姚超学梁绩军)近日,渭南市合阳县社区服刑人员刘某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刘某因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于2017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期间依法接受社区矫正。2018年7月、12月,刘某两次未经批准私自外出,违反了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在合阳县检察院监督协调下,县公安局对其处以5日行政拘留。这是该县首例违反监管规定被拘留的社区服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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