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石喻涵)为保障节日期间市场供应,省商务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在全省11个市区和韩城市开展2019年-2020年度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确保元旦、春节和极端天气陕西省蔬菜市场供应,储备总量预计达4.28万吨。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区要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省级支持引导、市级组织落实、企业短期代储、费用适当补贴”的要求,按照“耐贮存蔬菜品种5天—7天消费量动态库存”和“城区常住人口日消费0.5公斤蔬菜”标准,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建立不少于60天的冬春蔬菜储备。目前,陕西省各市区前期准备工作已接近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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