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政法委原副书记吴新成犯受贿罪一审获刑13年。
吴新成在陕西官场历练多年,且在多个市及部门担任重要职务,在其家乡的村民看来,获刑是救了他的命。“村里好多人都对他恨之入骨。”有村民说。
由于涉嫌抢占村民宅基地、土地,雇人殴打村民,关于吴新成的实名举报至今还在网上流传,甚至有村民认为,吴新成的落马与村民实名举报有关。
上游新闻记者掌握的起诉书及判决书显示,吴案不仅有匿名举报、纪委发现的线索,还有中央巡视组交办的线索。
公诉机关指控,吴新成与其妻子及特定关系人共同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总计折合人民币5945.8752万元。
他曾是村里的骄傲,因抢占村民土地被实名举报
1955年7月,吴新成出生于陕西省三原县新兴镇五爱村。
吴家兄弟姐妹有5人,吴新成排行老三,也最聪明,是村里有名的“灵娃”。在村民看来,吴家让人羡慕,都是工薪阶层,“5个娃都在外面工作。”
村民回忆,吴新成少时与同伴去割草,大家玩抓石子游戏,赌注是割的草。吴新成总赢,所以他割草最少,拿草回家最多。
1974年1月吴新成参加工作,高中毕业后从到政府帮忙到转正,没用多长时间。
此后,吴新成从咸阳三原县开始,每隔两三年更换一个工作岗位,并逐级升职,在农、团、党委、林业、党校、政法委、发改委、粮食局、宣传部、国防科工委等部门都有过任职经历,且中后期担任的均是重要岗位。
吴新成曾历任咸阳市农林局长、韩城市委书记、渭南市委组织部长、宝鸡市委副书记兼党校校长、陕西省政法委副书记、陕西省发改委副主任、陕西省粮食局局长等职务。
2015年10月,吴新成被聘任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参事。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在参事一职落马的官员,全国仅有4人。
曾是全村骄傲的吴新成,在老家修建“文化书苑”,因该项目涉嫌抢占村民宅基地、土地,并雇人殴打村民,多名村民前往纪委等部门实名举报吴新成。
利用关系让妻子获利,土地死局变活还盈利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吴新成落马的重要原因,与其妻子及家人有关。
据村民回忆,吴新成的妻子王莉华在三原县工商局工作。随着吴新成的晋升,王莉华被调到西安。
一审判决书显示,王莉华直接或间接参与了吴新成多起受贿。
2010年5月,王莉华以妹夫的名义与人共同出资设立陕西秦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秦渭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合伙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该公司合伙人告诉审判长,在公司,他负责筹钱拿地,王莉华负责协调外围关系,各占股50%。
2010年7月,经公开招标,秦渭公司以1.305亿元的价格竞得渭南市高新区一块140.92亩的商住用地。
证据表明,拍地时王莉华托人给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彬煤公司)董事长何某做工作,为公司借得4000万元。
该合伙人表示,拍得土地后他们发现,当时楼价贵的能卖2800元每平方米,便宜的只卖2300元每平方米,如开发建成后房价低于3000元每平方米便要赔钱。
王莉华说,因资金不足、缴纳土地出让金时借款太多,利息太高,房地产市场疲软等因素,二人决定不再开发,尽快卖地解套,只要不赔钱就行。
二人多方寻找买家,但都因出价太低没谈成。
2012年5月,借彬煤公司的4000万元即将到期,公司另有3900多万元外债。于是,王莉华便让吴新成出面,让彬煤公司收购这块土地。
她告诉吴新成,合伙人与彬煤公司下属单位负责人也谈过卖地的事,但没谈拢,如果地卖不出去,她就跳楼。
吴新成告诉审判长,他和妻子是一家人,是利益共同体。考虑到替彬煤公司董事长何某办过事,他决定试一试。
吴新成所说的“办事”是指,2010年下半年,彬煤公司董事长何某请吴新成帮忙协调解决彬煤公司与彬县政府的产权纠纷问题。
2009年1月至2013年2月,吴新成任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
彬煤公司与彬县政府一直存在产权纠纷问题,在何某看来,如果政府要强制对企业改制,彬煤公司挡不住。在一次饭局中,何某请求吴新成帮忙,吴同意。
吴新成告诉侦办机关,正因如此,关于妻子公司土地被收购一事,何某会帮忙。
在一次饭局上,吴新成对何某说了妻子公司的困难。何某考虑到吴新成在解决公司产权争议问题上帮了不少忙,当场答应其请求。何某又交待负责人,把收购事宜落实好,要让对方有利可图。
听说何某还能让他们挣钱,王莉华与合伙人一同将成本做高,加上虚列费用,又商议谈判时再加5000万元利润。2012年9月,彬煤公司下属的华彬置业公司以2.11亿收购了秦渭公司所有股权及土地。
公诉机关指控,陕西华彬置业有限公司收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4921.375万元。此次收购,吴新成的妻子分得2210万元,其合伙人分得2711.375万元。
为了感谢,吴新成请何某吃了饭。吴新成告诉审判长,本是死局,最后还获利,本质是何某为感谢自己之前的帮忙,也避免了直接送钱的尴尬,操作起来更隐蔽,表面看是生意,实质是利益输送。
邀请多官员给自己办事,事没办成钱也没退
吴新成知道,王莉华常打着自己旗号在外收钱帮人办事。
2007年3月,韩城市牡丹坪煤矿法人代表王某通过王莉华的侄子找来,希望帮忙协调被韩城市政府关停的牡丹坪煤矿2#3#煤炭资源恢复开采一事。
相关资料显示,该煤矿曾出过事。
王某得知吴新成是省里部门的领导,并说事成后将煤矿45%的股权赠予王莉华的侄子。
2007年春,王莉华答应帮王某办理煤矿开采手续的事。王某先后三次给王莉华共计130万元。
吴新成说,此事虽说是妻子在办,但实际靠的是他的面子。听说有好处,妻子也给韩城相关部门负责人打过电话,担心妻子办事力度不够,他便亲自打电话给这些部门负责人。吴新成说,他在渭南工作时,这些人都是他的下属。
公开资料显示,1995年6月到1998年3月,吴新成曾任陕西省韩城市委书记,1998年3月至2001年7月,吴新成任渭南市委组织部部长,韩城是渭南市代管的县级市。
吴新成给时任渭南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打电话,让其给时任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打招呼,关照他的妻侄。
时任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说,2005年左右,陕西省国土厅对全省矿产资源整合,要求一矿一证。2007年7月,多人打电话给他让关照吴新成侄子的煤矿。为给牡丹坪煤矿2、3号煤资源恢复开采权,他向市长做了汇报,提出要将牡丹坪煤矿2、3号煤层和11号煤层整合到一起,作为遗留问题处理,但需以市政府名义向上逐级申报,市长没多问,让逐级向上汇报。
吴新成说,此后等了将近一年,到了2008年7月,事情迟迟没有动静,妻子已经拿了钱,他便出面协调。
在渭南一家酒店,他请人吃饭。这场饭局中有时任韩城市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原渭南市检察院反贪局等多名负责人。多人证实,席间王莉华让众人在煤矿的事情上多帮忙。
时任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说,饭后,一份请示文件以韩城市国土局名义向渭南市国土局上报。文件由渭南市上报到了陕西省国土厅。但因不符合相关文件精神,陕西省国土厅未同意。
这名原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后因犯贪污、受贿罪而获刑。
事情没办成,但吴新成的妻子将钱用于买房、买车位、订制价值36万的红木家具及炒股。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由于收了钱没办成事,该煤矿法人代表王某一直在讨说法。
给市委书记打招呼,帮人获得采煤项目自己占股
除了王莉华收钱办事,吴新成也这么做。
陕西永泰矿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陕西永泰公司)股东吴某便是吴新成帮助对象之一。
吴某说,2005年前后,经人介绍,她认识了时任宝鸡市委副书记的吴新成。
吴某与人合伙想在榆林府谷做煤矿项目,于2008年成立了陕西永泰公司,此时她想到了吴新成。
2008年初,吴新成担任陕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工作委员会书记。
吴某说,在吴新成办公室,她说想承包府谷一家国有煤矿的采煤项目,想请吴新成出面帮忙向榆林市或府谷县的领导打招呼,事成之后绝不亏待吴新成。
吴新成说,2008年四五月,在陕西省的一次会议间隙,他给时任榆林市委书记说,吴某是他妹,想在府谷承包采煤,希望帮忙。
时任榆林市委书记也自书证明,2008年,吴新成找他说,他妹吴某想承包煤矿井下采煤,他便给时任府谷县长打过招呼。
之后,县长打招呼给矿长,矿长找人对接。2008年10月1日,煤矿与陕西永泰公司签了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此后又连续签了三次。
时任矿长说,陕西永泰公司是刚注册成立的公司,由于是县长打过招呼,他没有严格把关。
吴某说,承包煤矿的事谈妥后,她和另两名股东商议准备给吴新成送钱。
公诉机关出具的银行流水显示,吴某共打款13笔,合计金额510.0073万元。此外,吴某又曾给过40万感谢费。
吴某说,到了2012年下半年,按最初承诺,她还剩300多万元没给吴新成,但一时手头紧。2014年,吴新成次子要回西安工作,考虑到吴新成的长子在北郊工作等原因,她便将西安一套168平方米的住房和两个车位送给吴新成,由王莉华收了房和车位。
后经陕西省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房产及车位的当时市价分别为141.1571万元、33.9414万元,合计175.0985万元。
吴某说,除了500多万感谢费、房子和车位,按照事先承诺,她还应该再给吴新成一两百万元,但生意用钱多,手头紧,便提出以后每月给吴新成2万元。
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显示,从2015年5月至2018年4月,吴某每月给吴新成2万元现金,过年会多给一两万元,累计76万元。
同时,按照陕西永泰公司股东决定:公司利润分成,吴新成占一份。
吴新成说,吴某送的房和车位是儿子装修的,但此后儿子因车祸去世。吴某闲聊中说,你儿子不在了,如不想要那套房,可重新再给你一套房或以其他方式感谢。但吴新成想留下房子做个纪念。
起诉书显示,吴新成先后收受陕西永泰公司赠送人民币626.0073万元及价值人民币175.0985万元的房产一套、车位两个。
受贿索贿近6000万元,一审法院继续追缴赃款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近几年,举报吴新成及其妻子的人有很多,为此吴新成也忧心忡忡。
事后证实,吴案不仅有匿名举报、纪委发现的线索,还有中央巡视组交办的线索。
2018年7月5日,吴新成的母亲去世。但没过多久,7月20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对吴新成立案调查,次日对外宣布。
通报显示,吴新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党的宗旨,毫无原则立场,对党不忠诚,法纪意识淡薄,道德防线失守,家风不正,作风败坏,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经指定管辖,今年1月17日,吴新成被商洛市检察院刑拘,1月30日被捕。5月31日,吴新成受贿一案在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起诉书显示,从1992年起,吴新成通过帮人安排或调动工作、推销图书、推销服装产品等行为,收受他人财物。法院认为,吴新成本人或与其配偶及特定关系人共同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总计折合人民币5945.8752万元。
庭审时,吴新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辩护人以部分受贿行为属于独立商业交易行为不构成利益输送等意见给予辩护,但多被驳回。
8月,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吴新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对已退缴的赃款3410万元及房产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尚未追缴到位的赃款将继续追缴。
10月9日,得知吴新成宣判后,村民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吴新成罪有应得。
(原题为《收受财物近6000万元,原陕西省政法委副书记吴新成获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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