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曼莉 通讯员 付江星)近日,省政府通报了2017年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市(区)考核排名情况,延安市宝塔区等10县(区)荣获2017年度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先进县(区)。
按照《陕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经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联席会议考核审定,2017年度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市(区)考核排名依次为:延安市、渭南市、安康市、汉中市、西安市、韩城市、商洛市、榆林市、宝鸡市、铜川市、咸阳市、杨凌示范区;确定延安市宝塔区、西安市高陵区、石泉县、太白县、合阳县、汉中市汉台区、旬邑县、靖边县、山阳县、铜川市王益区10个县(区)为2017年度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先进县(区)。
2017年,陕西省坚持以治理垃圾、污水为重点,以保障农民住房、饮水和出行安全为基本,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持续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陕西省全年投资168.45亿元,82.56%的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和27.8%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率达到69.99%,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3.63%,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15%,电网改造率达到95.37%,村庄道路硬化率达到93.43%。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开工77423户、竣工73716户,其中列入国家绩效评估任务的开工率达到179.64%,竣工率达到1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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