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高乐 实习生王君楠) 昨日,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马小现通报了今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已经查处仍然存在超标排污行为的企业,将采取“按日计罚”等措施,确保其整改到位。
数据显示,第一季度与2015年度全省废气、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控数据的超标率相比,废气超标率下降,废水超标率上升1.03%,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断得到增强。但仍有7家企业严重超标,超标率均在50%以上。其中,涉气企业6家,分别是:榆林市金龙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县恒升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府谷县恒源冶焦发电有限公司、陕西满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韩城市合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涉水企业1家,榆林市污水处理厂。
记者注意到,个别企业的超标率达到100%,超标天数甚至达到91天。“这些企业长期超标有着其历史背景、技术问题等。”马小现告诉记者,譬如供热公司污染超标,可是处于采暖期超标,不能责令其停工整改;榆林市污水处理厂由于冬季气温过低,不能正常运行,这是技术短板……面对社会背景、民生问题等,环保部门任务更加艰巨,但会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批环境违法问题。
省环保部门将责令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已经查处仍然存在超标排污行为的企业,采取“按日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确保其整改到位,同时责令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因整改不力,被省厅或环保部连续两次列入严重超标企业名单的,各市(区)环保部门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加大处罚力度,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连续两次被省厅纳入公布名单的企业,省厅将予以挂牌督办。
据了解,截至去年年底,全省检查发现存在问题企业4686家,处罚金额8537.62万元,其中按日处罚金额2148.18万元。据马小现介绍,如今环保执法最大的变化是由督企变成督政,以前总是督促企业整改,现在是督促政府整改,加强司法联动。从过去企业肆意违法,变成企业不敢违法,但是还需要做到自觉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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