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娟王江茹)近日,渭南市富平县检察院检察官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创新办案方式方法,办理了两起案件,既确保了案件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又做到了疫情防控和业务开展两不误,收到良好效果。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取保候审。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后了解到,刘某某因交通事故刚做完手术,行走不便。为保证诉讼顺利进行,便于犯罪嫌疑人接受讯问,承办检察官在检察院办公大楼一楼大厅门口摆放了桌椅,设置了临时讯问点。刘某某到达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告知刘某某相关诉讼权利义务后,及时进行了讯问,宣读了讯问笔录,对刘某某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刘某某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另一案中,犯罪嫌疑人郭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郭某按照要求,到达检察院准备接受讯问。但执勤人员为郭某测量体温时,发现郭某体温有点偏高。承办检察官得知情况后,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立即采取应急预案,改变讯问场所,在检察院办公大楼一楼大厅门口按照程序规定,向郭某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并进行了讯问,做好了讯问笔录。郭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保证了诉讼程序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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