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陈润社记者崔正博)富平县庄里镇一男子为了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铤而走险,不惜花钱请人制假证。但在新学期驾驶员资质审查中,被细心交警及时发现。不但校车没开成,花的钱还打了“水漂”,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这个校车司机还没来得及摸方向盘,就被我们发现了。”富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管科校车安全负责人张军林介绍。新学期开始,富平交警对全县校车驾驶员进行逐一排查,9月1日上午10时30分,庄里镇山西小学老师带着本校校车驾驶员来交管科办理校车驾驶业务,在审查校车驾驶员资质的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吴某某(现年50岁,陕西省富平县庄里镇谷张村人)驾驶证存在异常,经网上查询、比对,发现其所持A1驾驶证是伪造的,校车准驾资格A1也是伪造的。
“我是A2驾驶证,不能开19座以上的校车(A1证才可以),就想提高驾驶资质,便在8月上旬到渭南车管所办理驾驶证增驾业务,结果在车管所门外遇见一个陌生人,说他有能力办这个事。我就听信了他的话,当时给了他8000元,20天后给了我这个证。没想到是个假证。”嫌疑人吴某某后悔地说。
富平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万里表示,校车因其性质特殊,国家法律对校车驾驶人资质有严格规定,要求A1驾驶证有资格驾驶19座以上的校车,A2驾驶证准驾19座以下的校车。嫌疑人吴某某为了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铤而走险,不惜花钱请人制假证,已经涉嫌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治。在新学期开学之际,富平交警大队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格审查校车驾驶员资质,努力将涉及校车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目前,该案件现已移交城关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男子持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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