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建锋通讯员高飞飞
近日,渭南市大荔县法院羌白法庭调解了一起因占地引发的纠纷案件。原告在诉讼中称,自家的承包地与被告的承包地相邻,自2000年起,被告将其与原告相邻的承包地向东进行了扩张,占了原告5分土地。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原、被告了解情况,进行调解,因双方各执一词,意见差异过大,导致该案无法进展下去。
随后,在羌白法庭庭长梁玉其的带领下,法官干警利用中午休息时间,顶着炎炎烈日,走进田间地头,实地勘验测量涉案土地,并邀请村委会干部到场,在原、被告双方代表的共同见证下,勘验工作顺利完成。
面对勘验结果,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无异议。被告承认自己所占原告承包地的事实,原告也答应在法庭主持下调解此事。最后,在承办法官及人民陪审员耐心细致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每年给付原告一定钱数作为补偿。至此,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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