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铭实习生陈静惟)以介绍婚姻为名义,将在大荔县城遇见的智障女卖到农村与人为“妻”,名为牵线搭桥连姻缘,实为贩卖人口获取不义之财。昨日记者在大荔法院了解到,该院以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某某、高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六年六个月,并分处罚金10000元、8000元,以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判处被告人季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季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2015年4月18日,被告人赵某某在大荔县某中学门口偶遇被害人刘某某,见刘为精神病患者独自流浪,因之前应允季某某说过给其找个精神不正常的女的当媳妇,赵某某便将刘某某骗上摩托车带至官池镇官池村,以一百元的价格将刘某某卖给了季某某。被告人季某某明知刘某某为精神病人,仍收买刘某某为妻,并多次与刘某某发生性关系。经鉴定,刘某某被拐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刘某某遭性侵害时为无性自我防卫能力。
2015年10月份,被告人高某见被害人张某某在路边捡拾垃圾,遂将高某某收留。随后被告人高某伙同赵某某将张某某以500元的价格卖给大荔县朝邑镇某村的任某某为妻。后因张某某系精神病患者无法正常生活,三日后任某某将张某某送还赵某某。经鉴定,被害人张某某被拐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上述事实,大荔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高某拐骗智障、有精神疾病的妇女,卖于他人,其行为应以拐卖妇女罪论处。被告人季某某收买被拐卖妇女、并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赵某某两次拐卖妇女,予以酌定从重处罚;被告人高某伙同赵某某拐卖妇女,为共同犯罪,且在该起犯罪中两人均积极参与并实施犯罪行为,故不区分主从。被告人高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满释放后又再犯本罪,构成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新闻推荐
本报大荔讯(通讯员刘磊记者单江鹏)市委、市政府“绿化秦东大地、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计划启动后,大荔县积极组织开展“绿染同州、花开万家”五年大栽树行动,群众植树造林热情高涨。截至目前,大荔今年有...
大荔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大荔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