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晋彤通讯员李大跃)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预防青少年犯罪,近年来,大荔县检察院启动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普及法律、净化校园”的“校园蓝天”活动工程。检察干警运用各种手段做了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用真情和汗水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称赞。
推动社会资源整合,加强组织领导。大荔县检察院积极与该县政法委、团委、关工委、妇联等部门联手互动,在全县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全县未成年人犯罪的形成原因、犯罪特点、发展趋势,共同探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制定了关于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各中学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建立法制宣传网络。大荔县检察院先后在大荔中学、城郊中学等地建立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示范点,检校双方互聘“法制校长”“法制副校长”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特约检察员”,主动配合学校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制宣传,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实施“校园蓝天”工程。3年来,大荔县检察院派员深入示范点学校讲授法制教育课3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万余人次。为了提高家长的法制观念,使家庭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发挥独特的作用,他们特别印发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告家长书,受到学校和、家长的一致好评。他们还组织了“为祖国的蓝天更亮丽,我们在努力”的大型图片宣传5场次,受教育同学达2万多人次。
利用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大力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活动。大荔检察院创建的大荔县青少年维权网及时全面地反映了未检工作情况,网站曾获得“陕西省优秀普法网站”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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