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卫楠 通讯员 姬磊磊)澄城交警夜查酒驾,发现一名出租车司机涉嫌酒驾,经检测其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随即依法进行处罚。
1月5日晚,澄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百日安全行动行动部署,在辖区开展酒驾查缉。当晚8时许,民警在对一辆出租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酒驾嫌疑。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先是说早上喝的酒,后来又称是中午12时30分喝的酒。
经过检测,驾驶人权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 2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查,权某当日中午饮酒,当晚感觉酒劲过了便驾车上路营运,在途经庄头路口检查站时,被民警查出酒驾。
最终,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权某被澄城交警依法处以15日行政拘留、5000元罚款,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民警提醒,酒驾的认定标准不是看饮酒时间,而是以人体内的酒精含量为准,每个人的体质有差异,对酒精的代谢时间和速度不同。酒后驾驶会导致驾驶人判断力下降、反应迟钝,增加操作失误,容易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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