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澄城县一位家长向华商报反映,到公办的澄城县第四幼儿园给孩子报名,但幼儿园工作人员称除保育费外必须再交1300元的“托管费”,否则孩子不能入学。华商报记者通过“华商头条”报道了此事。
报道刊发后,8月30日,幼儿园园长说,已发退费公告,家长可随时退费,将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家长:开始说是自愿选择 后来成了强制交费
据一位家长介绍,今年上半年孩子已在澄城县第四幼儿园就读,暑假前,园方老师称下半年每个学生要交纳1300元“托管费”,每天吃饭、午休都要在幼儿园内,并告知是家长自愿选择。但暑假期间又接到老师电话通知,称必须交纳1300元“托管费”。
“按园方通知,8月27日是给孩子报名入园的日子,去交费时被告知除保育费外必须再交纳1300元“托管费”,否则不能报名。”该家长说,“我家与幼儿园的距离不远,有专人接娃管娃,我觉着强制家长必须交费不合理。”
为不耽搁孩子上学,27日下午这位家长交纳了保育费和“托管费”。记者从该家长提供的两张收据上看到,一张是850元的保育费票据,另一张是1300元的伙食费票据,开票日期是8月27日,并盖有澄城县第四幼儿园伙食管理财务专用章。
园长称可不托管 但有视频显示“必须托管”
对以上情况,澄城县第四幼儿园园长马侠解释称,一方面是创建省示范幼儿园的需要,按要求加中午托管的,另一方面,6月份做过调查问卷,90%的家长同意托管,所以这学期才有托管服务。
园方到底有无强制家长必须交纳1300元伙食费?马侠解释,园方从未强制家长交费,可能是教师解释错误。如果现在有已交纳伙食费的家长不想托管了,可随时到幼儿园办理退费手续。
但家长提供的两段视频却显示,工作人员明确告诉家长中大班必须托管,小班可以不托管,不交托管费就不能报名。
教育局:从未下发强制托管学生通知
幼儿园强制家长交纳“托管费”是否违规?27日,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澄城县教育局学前教育股,该股一工作人员回复,“未向任何幼儿园下发过强制将学生进行托管的通知,即使幼儿园进行托管,也应采取自愿原则,不能强制。”
在华商报记者报道此事后,30日,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幼儿园已发布退费公告和对涉事老师的处理意见,等调查清楚后,教育局监察室会有正式处理意见。
最新进展:家长可随时退费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30日,澄城县第四幼儿园园长马侠表示,媒体采访后,幼儿园28日上午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内部自查,发现有教师未深刻领会园委会“关于幼儿开学报名的注意事项”及“幼儿自愿在园就餐问题”的相关规定,导致在报名时未能给家长解释清楚。
经初步调查,园中确有两名教师存在该问题,经园委会研究决定,两名当事老师须深刻反省,做书面检讨,下一步严肃处理。
“因园方工作失误给家长带来的不便和困惑,我们深表歉意,园方已发布退费公告,不想将幼儿托管的,可随时到财务处办理退费。同时,我们还会在幼儿园官方微信公号上发布公告,9月1日开学后,会召开家长会,就此事再次向家长道歉。”马侠说。华商报记者 唐保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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