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一男子携带鞭炮在延安火车站进站安检时被延安站派出所安检员查获。随后,执勤民警徐泉城对该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该旅客姓聂,陕西省澄城县人,欲乘坐K8181延安至蒲城东的列车,其随身携带的行李内装了整整1万响鞭炮,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鞭炮属于爆炸物品类,是禁止携带进站乘车的。民警徐泉城在对该聂进行批评教育后,对其携带的1万响鞭炮进行了收缴。
据主管安检查危的延安站派出所副所长徐杨介绍,这已经是最近一周内的第4起旅客携带鞭炮进站的情况了。除了鞭炮外,还有打火机、机油、管制刀具、压缩气体和利钝器等违禁品,都有人缺少安全乘车知识和意识而携带进站,一旦进站乘车,将对火车站和乘车旅客的安全构成一定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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