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高娟
案件办理的服务台、赃证物处置的好管家、案件质量的把关人……这是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对该院案件管理中心的一系列称呼。去年,该院案件管理中心更是被评为省级政法系统“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
从2009年成立至今,案件管理中心在白水县检察院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案件管理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实行统一受理、赃证物管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律师接待、统计分析、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综合考评等,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等进行管理、监督、预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该院案件管理中心主任陈娟介绍说:“中心还承担着检察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捕、不诉等案件及检察制度进行审议。”
“我们牢牢把握司法为民的主线,结合形势任务变化和检察工作发展,不断推动案件管理服务中心服务更加温馨、办理业务更加便捷,连续五年在全市检察系统目标任务考评中名列前茅。”陈娟自豪地说。
规范管理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一直是该院案件管理工作的重点工作。为此,一系列规范行动在该院扎实铺展开来,也正是规范化的管理,使得白水案件管理在全市案件管理这条线上“出彩”……
规范化管理首先是把好案件受理关。该院案管中心对侦查部门移送的案件,从案件管辖权、主要证据是否齐全、嫌疑人强制措施情况等实体内容进行审查,同时对案件材料的规范性、全面性等方面进行形式审查,把好案件受理审查关口;他们将所受案件全部规范录入统一业务系统,网上办案达到100%。
规范化管理还要加强送案审核管理。2015年以来,该院实行以案管中心为纽带,连接业务部门和法警队的三部门联动规范执行的司法行为模式。办案办结后,由案管中心负责审核,法警负责移送,使案管中心对案件移送情况随时监控。
规范化管理更要注重案件质量评查。该院对自侦、公诉、批捕等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实行日常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随机评查等,以案件质量评查为纽带,规范司法行为。记者从近两年的一份统计资料上看到,该院共组织各类评查9次,评查案件713件。对评查出的问题形成了问题清单,并要求业务科室进行整改,提出整改措施。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案件程序性方面不规范及瑕疵问题已得到根本解决。
阳光检务推进司法公开
阳光检务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手段。白水县检察院检务公开工作由案管中心牵头,并联合业务部门组织实施。近两年来,该院不断创新检务公开的方式和方法,完善公开审查制度,加强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拓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水平,方便案件当事人、关系人了解检察业务、查询案件进展。
近两年,该院案管中心充分利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78条、重要案件信息18条、法律文书87份;利用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详细介绍案件管理中心职能、案件查询、诉讼流程、工作制度及典型案例等;组织召开重点案件信息发布会、检察开放日、不捕、不诉案件听证会等,促进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接待律师保障律师职业权利
“我们律师受当事人的委托,总有很多事务要到检察院办。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建起来后,办事确实便捷多了。直接到律师工作站说明所办事务,需要什么,随时到里面选取,马上就办好了。”前来查阅卷宗的王律师说。
该院建立了渭南市首家律师工作站,为律师提供专门场所,实现律师预约、阅卷、申请会见等一站式服务,受到律师们的交口称赞。为了保障律师职业权利,该中心出台了《案件查询与阅卷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律师持“三证”,即可由案件管理中心安排阅卷,或自预约之日起三日内安排阅卷;同时,该中心制定了《律师阅卷须知》、《接待律师行为规范》,明确管理人员工作职责,规范操作步骤;该中心建立了电子台账,完善接待档案,对律师预约登记、身份信息、卷宗交接等进行详细登记备案,形成接待律师的档案材料。对于来访的律师、当事人办理查询、阅卷等事项,案管工作人员做到积极、热情。该中心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还联合司法局,邀请部分律师召开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联席会议,制定了《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办法》,促进了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规范了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
近两年来,该中心已接待律师45余次,其中律师阅卷30余件,查阅案件信息27件,与承办人当面交换意见5件等,代为复印案件材料2000多份,得到了律师的肯定和好评。
创新工作提升检委会议事水平
检委会是检察机关的重要决策机构,该院通过创新形式、创新内容,不断提升检察委员会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
措施一,实行例会制和网上检委会组织形式。近年来,该院运用信息技术,依托检察专网,通过网上讨论议案、委员网上发表意见等,减少检委会临时召开次数等,缩短了办案时效,使检委会议事程序更加科学、民主、高效。措施二,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载体,提升检委会网上办案效率。检委会的组织召开严格按照系统流程进行操作,各业务部门提交检委会讨论的议题均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提请,案管中心按照要求对检委会每个环节在应用系统进行操作,确保检委会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规范、有序,保证了案件质量。
一路付出,一路收获。白水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2009年至2014年连续五年在全市检察系统目标任务考评中取得前三名的好成绩,尤其是2012年与2013年连续两年取得第一名和“案件管理与检委会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2013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共青团白水县委评为“青年文明号”,2014年被渭南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文明示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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