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文登4月10日讯(通讯员于军)近日,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文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文登区商品房认购书(范本)》,要求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自2019年3月15日起使用。
据了解,认购书范本明晰了商品房基本状况中涉及土地用途、房屋规划用途、套内面积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易被忽略或误导的重要信息;规定购房人在交定金七日内反悔的,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企业要无理由退定。
文登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认购书范本的使用将为购房人提供一个冷静期和缓冲期,避免非理性购房风险,以最大限度减少后续合同纠纷。同时,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引导购房人理性购房,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营造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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