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两级法院多次开展涉企业、涉金融等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保障企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资料片
2月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新修订的《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全市法院系统始终在行动。
近年来,威海两级法院严守严守依法、全面、平等保护的原则,聚焦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着眼细微处、发力关键点、出手危急时,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书写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法院答卷”。
?严守界限 企业家放心经营
文登法院院长申屠青(左三)走访山东云祥绣品有限公司。 资料片
企业在经济、经营活动中,免不了会遇到经济纠纷。但经济纠纷一旦刑事化,不仅企业家将承担刑事处罚,还将“浇灭”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热情与信心。
法院如何发挥审判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避免冤假错案呢?
2017年,某矿业公司负责人柳某某被公诉机关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告上法庭。审判过程中,由于合同诈骗与经济纠纷区分难度较大,控辩双方对罪与非罪存在很大争议。
各执一词,如何破局?市中级法院坚持罪刑法定,依法办案,按照既妥善化解纠纷,又维护企业稳定的原则,审慎对待民营企业的经营行为,认真核对双方提交的证据,听取双方供诉。
从案件来看,罗某某与李某某欲购买柳某某的金矿,柳某某为其提供的勘探资料部分属实,部分虚假材料尚不能达到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处分自己财产的刑事诈骗程度。同时,柳某某的金矿品质、储量待开发,无法认定其资不抵债。
经认定,柳某某合同诈骗罪事实不成立。公诉机关也在宣判前撤回了对柳某某的起诉,该案转入民事诉讼程序。
“以刑事手段处理此类案件,处理结果往往是刑事上定罪量刑但无财产供追缴来退赔被害人,最终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不到补偿,企业停止经营或破产,达不到维持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当事人权益的目的。”市中级法院工作人员说。
经济纠纷不能动用刑法方式解决,不能把经济纠纷当犯罪处理。近年来,威海市法院依法准许公诉机关撤回两起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犯罪的起诉,让企业家创业更专心、投资更放心、经营更安心。
文登区法院在处理某公司负责人赵某某和财务总监刘某某涉嫌隐匿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时,也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深入查清案件缘由系股东之间的经济纠纷引发。
法院审理认为,当公司财务向刘某某索要账簿等会计资料归档管理时,其拒绝移交并非为了逃避税务审查,违反的仅是公司管理制度,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赵某某发现公司账目有问题,安排刘某某保管是为了防止资料丢失或他人损毁,一系列证据不能证实有人向赵某某要过账簿或者赵某某知道有人向刘某某要过账簿等资料,因此二人的行为不具备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的构成要件,对其不应定罪处罚。最终,公诉机关撤回了起诉,案件双方也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环翠法院院长梁伟(右二)走访家家悦集团。资料片
?以房抵债 房产企业“重获新生”
近年来,威海房地产迎来了发展高峰期。然而,房地产开发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稍有不慎,企业就会因资金链断裂,走向破产。
威海某建筑企业就因垫资施工、资金链断裂引发了与房地产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合作“友情”破裂。承建方可能要承担预期竣工高额违约金,而投资方也面临着支付近亿元工程款和利息以及名下数百套房产被查封的风险。
“房地产市场形势大好,房子卖不出去,资金还不上,案件结不了,‘雪球’越滚越大,一旦审理不当,不仅影响企业经营,更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市中级法院承办法官侯进荣说,如何妥善解决案件,帮助企业摆脱经济困境,成为她一直思考的问题。
单靠审理、就案办案,肯定行不通,合议庭结合双方诉求,确定了“以房抵债”的破题思路,因此盘活大量不动产,化解了两大企业的债务危机。
然而,推进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因为标的额巨大,双方当事人分歧很大。审理过程中,双方基本达成一致、第二天一方反悔的情况经常发生,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2018年3月14日,调解工作从白天一直持续到当晚11点,进入了关键期,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当晚就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化解了这起巨额标的建筑工程案件。”侯进荣说,结案回家时,已经是凌晨时分。
该案的成功调解,使十几起关联案件一并得到化解,避免了次生债务危机发生,也验证了“现金抵债+以房抵债”解决方案的可行性。
去年,市中级法院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资金链断裂引发的系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采用“现金抵债+以房抵债”方式妥善处置32起案件,标的额2.2亿元,成功避免企业破产、大量员工下岗、银行呆账坏账等负面事件的发生,也为相关企业甩掉债务包袱、再次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
乳山法院院长原永忠(右一)走访福喜(威海)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资料片
“放水养鱼” 破除涉企执行“死结”
随着十余套房产成功售出,400万余元汇入申请执行人账户上,市中级法院仅用一个周的“放水养鱼”就顺利执结完毕一起某实业总公司的合同纠纷案。
“如何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考验着执行法官的智慧和能力。”市中级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周爱军说,既要着力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最大化,又要积极保护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
如果把被执行人的财产全部查封冻结,强硬执行,肯定会影响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甚至可能导致停工停产,反而适得其反、欲速则不达。
因此,市中级法院在采取执行措施时,强化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讲究执行艺术,让方式更灵活、手段更多元。不是把封条一贴了事,不是竭泽而渔,通过“放水养鱼”,努力构筑一个多元化解纠纷的框架。
某实业总公司案例仅是市法院“放水养鱼”的一个缩影。2017年,武某与某实业总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一案在高区法院判决,被执行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申请执行人购房款314.8万余元及履约保证金85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名下所有未售房产被查封。如果贸然对该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处置其名下资产,企业就丧失了赖以生存的土壤,不仅会对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也不利于案件执行。
面对这种状况,高区法院积极与市中级法院汇报沟通,市中级法院调取了全市范围内涉及该被执行人的所有案件,统一调配、协调市级部门及跨区域各部门,基层法院负责协调区域内各部门及所辖案件当事人,形成了“两级一体”的工作格局。
为最快时间执结案件,经市中级法院审批、省法院备案,允许被执行人自行销售名下已被查封的房产,两级法院进行全程监控,并协同地方政府部门进行解封和网签工作。企业除留下少量维持经营的资金外,剩余销售款汇入市中级法院账户。
一周时间内,被执行人就销售了十余套房产,不仅按期偿还欠款,还赚取了部分运营资金,企业经营重焕生机。
?法治“体检” 为民营企业把脉问诊
“企业在发展中有没有遇到过法律纠纷?可以畅所欲言,多讲问题,多提建议。”日前,一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走访活动举行,市中级法院各分管院长带队分别深入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威海魏桥纺织品有限公司等多个民营企业专题调研,送法上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走访组每到一处,都认真听取企业负责人的讲解,详细了解企业遇到的发展风险、职工规范管理、劳动争议化解等问题,提出专业建议,指导和帮助民营企业破解遇到的难题,助推民营企业提升依法治企能力和水平。
找到问题,解决问题。场场走访下来,受访企业对法院带来的司法“体检”十分满意:“法院的专家给我们传道、授业、解惑,很多曾经迷惑我们的问题一下子迎刃而解,让我们在依法治企上更有底气。”
市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介绍,通过对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走访,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进行详细了解,并根据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和多发性问题,提出公正合理的意见建议,协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截至目前,威海市两级法院“送法进企”已经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连续第六年联系走访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先后走访211家、帮助解决问题213个。
走访企业,进行法治“体检”,仅是威海市两级法院“服务链”的一环。涉民营企业案件,特别是涉民营企业破产案件中遇到的许多问题,单靠法院自己的力量无法解决,需要统筹社会各界力量共同解决。为此,市中级法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出台《共建服务保障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并积极与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开展联系协作,建立企业商会调解和诉讼调解的衔接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定分止争、第一地点案结事了。同时完善司法建议机制,运用大数据思维,对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开展靶向研究,向企业发送司法建议,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本报记者 姜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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