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文登12月12日讯(通讯员刘诚)为适当解决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的问题,自2018年10月1日起,文登区适当提高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460元调整为530元。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的遗属,在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20%,为636元;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为583元。兼有上述两种情况的,在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为:689元。此次待遇调整所需资金,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纳入社会统筹的,从原渠道解决。统筹人员调整后的待遇将于近期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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