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享受着大海对人类的馈赠的时候,也在逐渐意识到,海洋中的资源并非永不枯竭,必须取之有度、用之有节。但往往会有一些利益熏心的不法分子,无视国家关于禁渔期、禁渔区或者禁用工具、方法的法律法规,非法捕捞,破坏海洋渔业资源。
为进一步加强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2018年4月起,威海市检察机关精准发力,在全省率先开展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一年来依法建议渔业部门移送,并协调、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查处了一批在禁渔期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渔具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起到了显著的威慑效果。
【案情回顾】
荣成:一人被判刑6个月
每年的5月1 日至9月1日,是黄渤海海域的禁渔期,按照规定,渔船需要停港休渔。但荣成一位船主王某却没有遵守这一规定,不仅如此,还在渔网上动起了“小心思”。
2018年禁渔期内,王某安排船只出海作业。经检测,船只所用的渔网网目尺寸仅为5mm ,不符合农业部《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中的标准要求。
经统计,王某共捕捞了鳀鱼 16000余斤,价值人民币7000余元。虽然这一数量未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1万公斤,但由于捕鱼渔网的尺寸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根据《渔业法》认定属于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作业,因此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最终,荣成市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王某提起公诉,2018年12月29日,荣成市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
乳山:7人被判刑6至9个月不等
1月29日,乳山市检察院办理的王某、张某等 7 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开庭审理。
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27日至7月6日短短几天内,王某、张某等7人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是禁渔期,仍然先后六次从山东省海阳市、荣成市驾船至威海市文登区及乳山市海域,使用有翼单囊拖网捕捞虾蛄。拖网的尺寸为 17mm 及 18mm ,远低于最小网目尺寸 54mm 的标准,共捕捞虾蛄 1606斤,价值人民币24090元。
最终,7名被告人被乳山市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6个月至9 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法律辞典】
《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四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海洋水域,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的“ 情节严重”: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三)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四)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五)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六)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检察官说】
河道和海洋禁渔期的设置,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保护渔业资源的一种制度。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无异于杀鸡取卵、涸泽而渔,直接损害的是生态环境,最终损害的也是人类自身的利益。
2018年4月起,威海市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开展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威海市检察院牵头与市公安局、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山东海警第一支队召开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联席会议。之后,威海市检察院牵头各单位会签《关于建立打击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
该《意见》明确严厉打击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犯罪,重点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收购渔获物、非法越界捕捞、妨害执行公务等犯罪行为,建立案件会商与咨询、日常工作联系与联席会议、信息共享通报、联合督导检查等制度,共同加强对海洋渔业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
虽然专项活动成效显著,但威海检察人始终认为,打击海洋渔业违法犯罪行为不是终极目的,真正的目的是依法有效预防和减少海洋捕捞中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威海的海洋生态,也请广大渔民不要用“渔网”来触碰“法网”,共同营造出蓝天碧海的美好生态环境。
于娅菲
新闻推荐
全国人大代表、威海市市长张海波在采访中,住鲁全国人大代表、威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海波告诉记者,区域融合协同发展是山东...
乳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乳山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