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震通讯员孔冰)间隔3个月,刘某就因再次酒驾被荣成交警查处,1月21日被行政拘留19日。
2020年12月21日下午,荣成交警在石岛管理区斥山岗附近午查一辆小型轿车时,发现驾驶员刘某神情慌张,于对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他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民警对其身份信息进一步核实时发现,刘某于2020年9月就因酒驾被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此次发生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且再次酒驾。
刘某在附近一家餐馆打工,午饭时独自喝了一瓶啤酒,抱着侥幸心理想开车外出买点水果,没想到又被逮了个正着。
因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刘某被合并处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9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2年内不得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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