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成家立业,不少60后乃至70后父母,逐渐要面对“养老”这个严峻问题。为了缓解儿女的养老压力,很多人将目光投向了养老机构及新兴的养老产品。然而,面对尚不成熟的“夕阳市场”,当你沉浸在高额返利投资收益的美梦中时,自己可能已经掉入骗子的陷阱。
“18万=养老床位+万元返利公司不给你钱我给你钱!”
2018年,52岁的李阿姨刚刚退休不久,独生子小赵成家立业后,赋闲在家的她便开始为将来的养老问题做打算。偶然的机会,她结识了正在销售“福寿居”养老产品的王某,王某声称该产品是公司最新推出的养老投资项目,由于现在还处在市场开拓阶段,优惠多多,只要预缴18万元会员费,不但每月返利 1800元,还会免费赠送1个养老床位,就连18万元本金也会在1年之后返还给购买者。
面对这样优渥的投资回报,李阿姨虽心有疑虑但还是动了心思。正在她犹豫不决之时,眼尖的王某觉得这笔买卖“有门”,于是急于赚取提成的她决定再出“狠招”。
“李姐,咱俩都是一个镇上的,我不能熊(骗)你,你要是不放心,我就给你写个协议书,我把我的楼抵押给你,公司要是不给你钱,我给你钱!”
李阿姨见王某如此坦诚,而且刷刷点点当即就写下了协议书,便打消了最后的顾虑,当下就把 18万元汇入王某所提供的公司账户,买下了“福寿居”养老产品。
在随后的3个月内,李阿姨如期收到了养老产品的利息,但从第4个月起,王某所供职的公司便再未向其支付利息。而让李阿姨和王某都没想到的是,2019年10月,开发“福寿居”养老产品的公司被依法查封,公司法人及涉案人员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多次索求本息无果的李阿姨只能拿着协议书将王某诉至法院。
“你图提成她图利依法‘讨回’教训大”
庭审中,原告李某出示了王某所写协议书,要求法院判令王某偿还所欠18万本金及利息。王某则表示,自己推销产品时不知道公司从事的是违法犯罪活动,自己也是受害者,她所写下的协议书只是为了在公司无法及时付款时对公司施加压力所用,并非要替公司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承办法官高超在了解案情后发现,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协议书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通过核验双方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高超认为,首先该协议是真实有效的,虽然产品到期后双方的意愿都是想凭借协议书向公司施压,让公司尽快偿还本金,但无法改变王某在协议订立之初是出于博得李某信任进而赚取提成自愿签订的客观事实,同时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明知签订该协议书的法律后果。故法院最终确定王某与李某签订的保证协议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由于王某协议书上载明的房产系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没有经过产权登记、不能进行过户,无法抵偿王某所欠款项,因此,荣成法院最终依法判决被告王某给付原告李某18万元及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宣判后,王某提起上诉,二审依法驳回。
本想安享晚年却因利益坠入陷阱,险些散尽养老钱,好在法官依法审判,让利欲熏心的中间人尝到了赚取不义“差价”的苦头,及时挽回了老人的损失。那么,在日常生活中,老人家如何防范非法集资,谨防掉入非法集资深渊呢?
“防范非法集资”七条预警信息
1、谨记高回报,伴随高风险
老年人选择将自己养老金用于投资理财时,大多是被集资人许诺的高额利息、入股分红所吸引,殊不知当你看中骗子的高回报时,本金已经岌岌可危。
2、投资前要商量,以免事后受埋怨
很多老年人投资失败或被骗后,因为事前没有与家人商量,事后更不敢让家人知晓,老人除了遭受较大经济损失外,精神上也承受了很大压力。
3、不贪小利,免成非法集资帮凶
有的老人“收益”后,容易将项目介绍给身边的亲朋好友。一旦被骗后,不但自身遭受损失,也让邻居成为受害者,更重要的是自己还成为了非法集资的帮凶。
4、审慎选择投资理财对象
老人在选择理财产品时,要审慎选择投资对象,做好相关的信息查询工作。
5、融资企业金融资质要必备
老年人首先应当在银监会的金融许可证信息网上查询平台查询企业是否具备金融许可证。
6、融资项目,本身要审核
许多非法集资项目都是骗子用集资的幌子虚构的,本身并不存在。老年人需要搞清楚这些项目是否真实存在,项目是否真正委托募集资金,了解项目经营状况及前景。
7、合同先审查,签字要慎重
老人在签订合同前,一定先认真审查合同内容,要切记凡是签字的都要认真审核,凡是对方的承诺都要落实到文字上。栾军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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